本報訊 (記者賴名芳)4月28日,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在我國締結、以我國城市命名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條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生效了。當日下午,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以「中國版權事業的新起點——《視聽表演北京條約》出台始末」為題進行了網絡直播。這是中國版權協會今年舉辦的第四期線上版權專題講座。
閻曉宏在直播中介紹,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為締結視聽表演條約整整用了20年的時間。經過長達近20年的討論、磋商,分歧和摩擦逐漸減少,在這樣的背景下,2011年9月,WIPO決定召開第三次外交會議。中國國家版權局等多部門進行了分析和研判,2011年11月30日,中國政府正式向WIPO提出申辦外交會議的文書。同年12月1日,經WIPO成員國會議表決一致同意外交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2年6月20日—26日,來自156個成員國、6個政府間組織、45個非政府組織的千餘名中外代表參加了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主辦,中國國家版權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辦的「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6月24日,《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獲得大會一致通過。根據生效條款,其將在30個成員國批准、加入3個月後生效。今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亞向WIPO遞交批准書,成為該條約的第30個成員,這一備受世人矚目的國際條約於4月28日生效。
它的生效有什麼意義呢?閻曉宏分析說,在表演領域,《著作權法》的保護範疇主要包括兩種類型的著作權:一是表演權,二是表演者權。《視聽表演北京條約》就是基於國際社會對表演者和表演者權利的重視,對表演者的聲音和形象給予全面保護的新的國際規範。它的重大意義還在於擺脫了由已開發國家制定國際規則的慣例,是一個南北平衡的國際規則,而中國和發展中國家在規則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它的生效不僅是中國版權事業的里程碑,也是惠及全國表演者的新起點,我國將以此為契機完善著作權保護體系,推動版權產業高質量發展,讓更多的高質量版權作品滿足人們的文化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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