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都結了」得知婚房已過戶小叔,回門第二天,新娘捎回離婚協議

2021-06-20   黑皮和方臉

原標題:「婚都結了」得知婚房已過戶小叔,回門第二天,新娘捎回離婚協議

在這個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共享的,共享可能意味著環保,也可能意味著杜絕浪費,也可能意味著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就比如說如今的共享供電寶,共享單車等等,包括圖書,公用垃圾桶等等,這些東西的現世,都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便捷,生活更加方便,資源也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減少了成本和原材料的浪費,無論從哪種意義上來看,都是起到了正面的,好的作用。

但是,並非是所有東西共享都是好的,有些東西,也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共享的,就比如說,感情。

在從前,在封建舊時代里,感情也是可以共享的,然而現代,感情共享已經成為了一種可恥的行徑。一段感情中,若是有一方認為感情是可以共享的,無論男女,他們做出的事情,都是對另一方的傷害,是對感情的不尊重。

能力也同樣是不能共享的,並不是說能力不能傳授於人,而是不能將能力直接借給別人用。你不能說,因為你有能力,為了幫助別人,就可以幫別人作弊,這不僅觸及了法律,也不是在幫別人,而是在害別人。

再者,就是那些具有明確歸屬權的事物,都是不能共享的,這些東西有些是實物,就比如說,房子、車子、著作權、版權等等;有些不是實物,也就是上面說到的感情、能力等等。

非實物的或許還會有些爭議,有些時候情況複雜了很難論得清,但是實物則是沒有什麼爭議,是誰的那就是誰的,人家花了錢,花了精力和時間,最終獲得了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誰都沒有權利去共享。

但是也有一種情況是例外的,那就是婚姻。雖然如今婚姻法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是誰的終歸是誰的,誰出了錢誰就是東西的主人,理性來看這的確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夫妻之間大多數還是以共享的方式分配著雙方的所得,這主要還是因為婚姻的特殊性。

夫妻雙方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在結婚以後,就是法定的一家人,且是利益共同體,若是分得太開,結婚也就沒了意義。

夫妻之前可以共享感情,可以共享任何所得,包括兩家人手裡的資源,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然而,夫妻之間卻不可以瞞著對方把夫妻共有財產共享給夫妻以外的人。

就比如說,有些人瞞著另一半把房子借給別人做抵押,這種自作主張的做法,會傷害的是夫妻共同的利益,也同樣是一種不尊重對方的行為。

或許是迫於無奈,但即便是這樣,單方面的共享夫妻共有財產,都是不可饒恕的錯誤。

有些時候,可能婚姻的關係也很複雜,無法去指出孰對孰錯,也有人專門鑽漏洞讓人無話可說,但欺騙、隱瞞、故意的傷害,卻是沒有辦法掩蓋的事實。共享也許可以被理解,但這些的確永遠都無法被原諒,最終的結果,只能是以婚姻破裂這個結局散場。

周瓊昨天剛結完婚,第二天回門,直接就沒回婆家,而是找人把離婚協議給捎了回去。這事兒,立刻就在周圍的人家傳開了,畢竟好事不出門,壞事行千里嘛。

當然周瓊本來就沒打算瞞著,否則也不會故意找人去送離婚協議,她這麼做的理由,就是明擺著的,要噁心婆家一家。

果然,這個方法十分奏效,婆家立刻就找上了門來,但又不敢當面發作,怪嗔了周瓊一番,說什麼家醜不可外揚,周瓊不該這麼做,又勸周瓊不要任性發小脾氣,婚都結了,離婚的事情不能當玩笑隨便亂說。

周瓊聽了以後,翻了個大大的白眼:「我不該怎麼做?不該把你們家做的醜事給抖摟出去?我才沒有跟你們家開玩笑,我就是要離婚!你們不是打定了主意吃定了我,覺得我不敢離婚嗎?我有什麼不敢的,反正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你們這樣對我,那我們誰都別想好過!」

說罷,她直接轟走了婆家,婆家剛走沒多久,一個陌生號碼打進了周瓊的手機,她接了電話,一個陌生的女子聲音從聽筒里傳過來。

「你是周瓊吧,我是李默,你應該聽過的吧。」

周瓊當然知道這個名字,這可是她未來的妯娌,也就是小叔子的女朋友,她也知道這個姑娘為什麼打電話過來,直接開門見山道:

「我知道,也知道你想問我為什麼結了婚第二天就要離婚對吧?畢竟你和他弟弟也已經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應該也是被蒙在鼓裡的。」

對面嗯了一聲,就等著周瓊繼續解釋了。周瓊呢,理了理思緒,從頭到尾給姑娘說了一個完整的故事。

「我那時候和他談婚論嫁,他父母一直跟我們家哭窮,說是兩個兒子不好養,都要結婚,家裡條件不夠兩個兒子結婚的,我們家的要求就是他得有房,得加上我的名字,其他的都能再考慮,後來他們家同意了,買了一棟房子,全款的,寫的是他的名字,說是等結婚以後,就加上我的名字,說得很誠懇。

我父母都是老實人,沒有半點不相信他們家,覺得人家既然說了,那肯定能做到的,後來彩禮也沒怎麼要就是意思一下,婚禮也沒有辦得多鋪張,該我家花的,沒讓他家多掏錢。

就昨天,結完婚以後,我不是才和他把證給領了嘛,我就說乾脆現在就去把房產證名字給加上吧,省的夜長夢多,結果他們家就開始左推右阻的,不願意,我就覺得有些不對勁,我沒聽他們家的鬼扯,堅持要去加名字,後來他們家眼看瞞不住了,才告訴我說,房子已經過戶給了小叔子,就在結婚的前幾天。

他們家的意思是,反正房子在那裡,哥哥弟弟都要結婚,誰用得著就給誰用,他們家也只負擔得起這一棟房子,說我已經是他家的人了,就該體恤婆家的難處。

我一看他們家理直氣壯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家根本就是覺得婚禮辦了,證領了,諒我也翻不出什麼花來,當時我什麼都沒有說,第二天回門把情況跟我父母講過以後,他們都支持我離婚,後來的事情你也就都知道了。」

姑娘沉默了半天,說了句謝謝以後掛了電話,後來沒多久,周瓊就聽到了消息,那姑娘也乾乾脆脆地退了婚,如今周瓊的婆家是兩頭跑,兩面哄,然而都碰了一鼻子的灰。

周瓊的婆家,因為經濟能力有限,於是想出了一個餿主意,把婚房共享,先給哥哥用,然後再給弟弟用。

他們遠沒有去想兄弟兩個都要結婚組成家庭,都需要房子未來要如何分配的問題,只是想著先解決眼前的難題,那就是如何先把兒媳婦娶進門再說。

或者說,他們想了,但又覺得,反正婚結了,生米煮成熟飯了,到時候姑娘再有什麼想法都沒有意義了,到時候無論怎麼辦也都好辦。

然而事實卻沒有他們想的那麼順利和簡單,現在和過去不同了,如今的姑娘不會因為面子或者是所謂的名譽,就願意搭上自己的一生。結果就是壞了菜了,得知真相後的兩個姑娘,誰也不願意嫁了,就算嫁了也堅持要離婚,這個餿主意一下子毀掉的,是兩個本可以組成的家庭,實在是得不償失。

其實,按道理來講,房子本來就是男方家買的,他們想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這是他們的權利,共享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他們卻還是做錯了,錯就錯在,他們把這件事完全沒有跟兩個姑娘商量。且在事情敗露以後,表現的態度沒有任何愧疚和心虛,反而覺得已經拿住了對方軟肋,有恃無恐。

說實在的,這件事情發展到如今這步田地其實我也非常不能理解,要說是因為沒有錢買兩棟房子,那麼乾脆就把房子賣掉,只付首付給兩個兒子,讓兩對夫妻在婚後自行還貸款那也不是不行,就算是姑娘們會有不滿,但只要態度誠懇,擺出誠心,我想大機率姑娘們也會願意妥協的,何必整出共享婚房這一出呢?

或許這件事情本身就是無解的,因為誰也不知道男方家到底是怎麼想的,只有他們家自己才知道,但不管怎麼講,這家人不值得嫁都是可以確定的。

並非是條件問題,也不是共享婚房本身,關鍵是男方家的態度。

有些東西是不能共享的,即便這件東西是你擁有的,然而婚姻中,夫妻雙方都擁有知情權,這是任何一方都無法剝奪的。能做出這樣的事情,只能說明,男方家庭從未真正從心底里尊重過兩個兒媳,若是真的嫁了過去,未來才是後患無窮。

婚姻從來都不是兒戲,所謂的共享,就是把婚姻和即將成為一家人的對方家庭當成是可以戲耍的對象,還覺得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要想婚姻幸福,便永遠都不要小看婚姻,以尊重對方為前提,態度誠實誠懇且誠信,問題和矛盾總能找到解決的方式,怕就怕的是,有些人打從一開始就不信任對方,以己度人,害人終會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