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擴散!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拿藥可報銷50%

2020-04-08     寧晉發布

寧晉縣將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報銷比例設定為50%,不設起付線。此政策於2019年12月開始實施,近日,寧晉縣醫保局在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中再次向群眾普及這項惠民政策。

符合「兩病」認定條件的患者可就近選取1家公立定點醫療機構(不含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參加認定,作為個人「兩病」門診就醫用藥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將首診醫療機構作為個人定點。

降壓藥每人每年報銷不超過225元,降血糖藥每人每年報銷不超過375元。年度報銷未達到最高限額的,年底不結轉,家庭成員不能享受。對同時患有「兩病」的保障對象,分別享受相應待遇。保障對象有斷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待遇。

各公立定點醫療機構指定具有相關資質的醫務人員負責「兩病」 診斷、確診及用藥。

保障對象:在縣內參加居民醫保並需要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不包括已通過居民醫保「兩病」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人員(按照已有制度安排享受待遇)。

保障範圍: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目錄內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同時優先選用目錄內甲類藥品、國家基本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集中採購中選品種。

「兩病」用藥目錄僅限中選藥品,其他藥品不納入「兩病」醫保報銷範圍。

其他注意事項:「兩病」鎖定用藥以外的其他藥品費用以及納入門診慢性病、特殊病保障範圍「兩病」患者的費用,繼續按現行政策執行。保障對象病情嚴重,符合統籌地區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條件的,評審通過後按照統籌地區規定享受門診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同時停止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對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按照統籌地區住院報銷政策執行,不能同時報銷「兩病」門診用藥費用。

據了解,寧晉縣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中約有16萬「兩病」患者,其中部分患者需要長期服藥控制病情。該政策的實施可進一步減輕「兩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圖文:賈 凡

責編:楊 蕾

編審朱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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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ryWCZXEBfwtFQPkdU7d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