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開進水溝 要求理賠被拒

2020-04-02     蚌埠檢察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經是常識了,但還是有人把這句話當成耳旁風。近日,陝西省漢陰縣一名女司機就因醉駕而領罪獲刑。

  今年初,蒲某到朋友家聚會,席間喝了不少朋友家自釀的糧食酒。飯後開車回家,因酒勁發作難以控制,她不小心將車開進路旁水溝里。蒲某當場打電話,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業務員趕到現場後,聞到蒲某身上有強烈的酒味,明確表示拒絕理賠。

  蒲某不服,雙方在爭執時,交警聞訊趕到現場。經過鑑定,蒲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155.6mg/100ml,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漢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時查明,當時蒲某自認為交警查酒駕一般不會查女司機,因此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駕車。檢察機關對其進行法治教育,指出法律面前並無性別之分,交警對男女司機都會一視同仁地進行檢查,在處罰中也不會為女司機降低標準,更不會給女司機「亮綠燈」。同時,如果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這起案件經漢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已於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蒲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醉酒駕車造成交通事故,不僅駕照被吊銷,親人流淚埋怨,商險拒絕賠付,還要領罪被拘役交罰金,我真是後悔死了!」蒲某說。

  (倪建軍 秦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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