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江西檢察12條幹貨來咯!

2020-04-15     蚌埠檢察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關於服務保障脫貧攻堅

促進法治鄉村建設的若干措施


在今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上,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出台的《關於服務保障脫貧攻堅、促進法治鄉村建設的若干措施》,受到了媒體朋友的關注。


這些亮點不容錯過

注重履職的全面性:涵蓋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四大檢察」


注重對特殊困難群體的司法保護:突出了對農民工、殘疾人、涉案農村未成年人特別是留守、困境兒童的司法保護


注重貫徹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明確要求堅持依法懲治與平等保護相結合,強調落實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


注重立足辦案職能延伸服務:提出了積極參與扶貧領域社會治理和鄉村治理的服務措施


依法懲治農村黑惡勢力犯罪


持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在農村貧困地區再深化、鞏固和落實,嚴厲打擊把持基層政權、破壞換屆選舉、壟斷農村市場、侵吞集體資產等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的涉黑涉惡犯罪,深挖背後的「保護傘」,結合辦案提出加強農村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建設的檢察建議,保護好脫貧攻堅成果,為決勝脫貧攻堅、促進鄉村振興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嚴厲懲治農村地區「黃賭毒」等犯罪,健全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深化平安鄉村建設。


依法懲治扶貧領域職務犯罪


嚴厲打擊虛報冒領、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擠占挪用扶貧惠農資金等犯罪,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群眾利益的「蠅貪」「蟻貪」等微腐敗犯罪。加強與監委、法院的配合,加大依法追繳、處置涉案財物工作力度,協同推動建立扶貧領域涉案財物快速返還機制,讓追回的資金儘快發揮效用,真正惠及貧困群眾。


依法懲治破壞農業生產和農村產業發展的犯罪


以農村和城鄉接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地區,以假冒偽劣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等犯罪為重點領域,開展依法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犯罪、保護農業生產專項行動。堅決打擊破壞農業企業生產經營、妨害扶貧產業項目實施等影響扶貧工作的犯罪,鞏固持續穩定脫貧的經濟基礎。


依法懲治侵害農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犯罪


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加大農村公共衛生、醫療保障等領域犯罪打擊力度,防止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深入推進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保障農村群眾吃得放心、用藥安心。嚴厲打擊針對農民特別是貧困群眾實施的盜竊、搶劫、詐騙等侵財類犯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涉眾型經濟犯罪,配合公安、法院開展追贓挽損、資產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涉案農民的實際損失。


加強對特殊困難群體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


積極參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工作,加強與公安、人社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加大對農民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請求給付勞動報酬、撫養費、撫育費、贍養費、損害賠償等案件的支持起訴力度。加大對涉案農村未成年人特別是留守、困境兒童救助力度,綜合採取監督撤銷監護權、親職教育、心理疏導、幫助就學等方式提供全方位救助,推動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落實。


加大涉農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力度


通過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檢察建議等方式,加強對「三農」領域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監督和審判、執行活動監督,重點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適度規模經營、農村宅基地等領域的監督,加大對涉農特別是涉及貧困群眾的虛假訴訟和行政非訴執行監督,防止侵害農村集體產權、侵犯農民利益。


發揮檢察公益訴訟扶貧助農作用


紮實開展「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積極參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廁所革命」等農村人居環境問題整治,促進美麗鄉村建設。加大扶貧領域國有財產、國有和集體土地權益、野生動物保護、食用農產品安全、農村飲水安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


加大對貧困人員的司法救助力度


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準脫貧,進一步加強與扶貧部門的信息對接,掌握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情況,主動發現需要求助的貧困當事人,做好檢察環節的司法救助工作。各辦案部門都要切實履行司法救助職責,加強與控告申訴檢察部門的協作配合,及時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線索,確保各類案件、各辦案環節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都能及時進入救助程序。要適度延伸救助工作,對貧困戶、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救助對象,主動加強與扶貧、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和組織的聯繫協調,為被救助人員爭取更多幫助和關懷,助力貧困當事人實現持續穩定脫貧。辦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屬陷入貧困的,也要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救濟。


準確把握扶貧領域和涉農案件司法政策


對侵吞扶貧資金、影響扶貧工作、危害農業生產、破壞企業經營的犯罪,該嚴懲的堅決依法予以嚴懲。對農村地區非公企業尤其是涉及扶貧產業項目、農業龍頭企業負責人涉案的,堅持少捕慎訴司法理念,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判處緩刑的量刑建議。


積極參與扶貧領域社會治理


深入分析扶貧領域犯罪案件,剖析行為人的思想動因以及發案單位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定期通報有關辦案數據,及時發布典型案例,加強扶貧法治宣傳,營造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社會氛圍。


積極參與鄉村治理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法律監督工作和檢察服務平台向基層延伸,提高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的能力水平。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積極參與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豐富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形式和內容,推動法治扶貧與教育扶貧深入融合。加強與教育部門協作,推動法治副校長工作向鄉村學校延伸,力爭全省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鄉村學校達到1000所以上,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全部擔任鄉村學校法治副校長。


切實履行定點扶貧政治責任


各級檢察院要嚴格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的管理監督,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駐村幹部在村在崗,親力幫扶。要精準掌握扶貧政策,重點幫助解決「兩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問題,夯實脫貧攻堅基礎。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對脫貧攻堅造成的影響,為企業復工復產和貧困人員就業提供精準幫扶。因地制宜幫助發展產業,做好消費扶貧,增強貧困人員持續脫貧能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扶貧感恩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扶貧、脫貧先進典型,激發貧困人員脫貧內生動力。


END


監製:周文英

校審:歐陽晶

文字: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bep_fHEBiuFnsJQVUCU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