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商買口罩?長點心!洛陽查獲一批假口罩,罰他沒商量

2020-02-15     大河報洛陽新聞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韶萌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口罩成了稀缺品,不法分子便打起了售假的主意。今日,記者從洛陽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日前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了一起個人通過微信,無照經營假冒醫療口罩的違法行為。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李某某涉嫌經營假冒醫療口罩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李某某無照經營假冒醫療口罩、包裝標識不符合要求的口罩,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9.5萬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了解到,此案查扣的假冒醫用口罩單個售價為2元,外包裝標註的名稱為「一次性使用口罩」,標註的「註冊證編號」為豫食藥監械(准)字2014第2640367號,產品為黑色、半透明狀。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顯示其註冊名稱為「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通過查詢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公眾號《聲明函》,顯示該公司從未生產「一次性使用口罩」,該公司生產的產品與所查扣的顏色、名稱、生產批號編排方式及規格等信息均不符。因工作人員發現及時,絕大部分處於待售狀態,均被該局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扣押。


據悉,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加大疫情防護用品、重要民生商品等的監管力度,以遏止制假售假為重點,持續開展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用品的執法稽查行動,堅持有案必查,有假必打,迅速行動、主動出擊,從嚴從快處理,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轄區防疫用品市場穩定。

在此洛陽高新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口罩時,通過正規途徑購買,如若購買醫療器械類醫用口罩,可登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輸入「註冊證編號」,便可查詢其註冊信息,特別注意產品名稱是否完全一致。如若發現產品外包裝無任何標識的口罩,請謹慎購買,可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n8aZSHAB3uTiws8KuWX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