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單雙號禁限行措施將延續至12月31日!轉發、擴散、周知

2019-12-25     洛陽交警

洛陽市公安局

關於做好實行機動車禁限行規定的通告


為有效應對新一輪重污染天氣影響,切實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出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洛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堅領導小組《關於持續應對重污染天氣做好健康防護的通知》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區臨時實行機動車單雙號禁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規定

(一)限行範圍:

主城區:西環路(不含)以東、東環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嶺大道(原310國道,不含)以南、南環路(不含)以北範圍內道路。

伊濱區:伊濱路(不含)以東、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路(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範圍內道路。

(二)限行時間:2019年12月26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

(三)限行車輛:所有機動車(含臨時號牌,不含懸掛新能源號牌)。

(四)限行規定:

1、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限行措施(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2、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環衛、通信、郵政、工程救險車和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押運、保險勘驗、事故快速理賠、道路清障、保潔降塵的公有專用車輛;本市登記註冊(備案)有統一外觀標識的公交車、客運出租汽車、網約計程車、校車(不含租賃車輛)以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3、城市區公交車早晚延時營運,早間首發時間統一提前半小時,晚間收車時間統一延遲 1 小時;白天公交車落實加密班次運行。

二、貨車禁行規定

(一)禁行範圍:

1、貨車(不含危化品運輸車):

主城區:連霍高速—寧洛高速—二廣高速環線範圍內所有道路(不含環線高速及各上站口、新310國道)。

伊濱區:伊濱路(不含)以東、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區域。

2、危化品運輸貨車:

主城區:西環路(不含)以東、東環路(不含)以西、邙嶺大道(原310國道、不含)以南、南環路(不含)以北區域。

伊濱區:伊濱路(不含)以東、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區域。

(二)禁行時間:2019年12月26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

(三)禁行規定:

1、禁行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總質量49噸(不含)以上貨車駛入;禁止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貨車駛入;禁止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貨車駛入;禁止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農用車、拖拉機及不符合規定車輛駛入;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不合格車輛禁止上道路行駛。

2、所有過境貨車和不符合入市條件的車輛一律經連霍高速、二廣高速、寧洛高速或新310國道、207國道道路通行;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可通過環城東、西、南、北路繞行。

3、確需在禁行區域通行的,達到排放標準貨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辦理通行證,並按照指定時間、線路行駛;由禁行區外繞行高速的過境貨車上站穿越禁行區最短銜接路段不需要辦理通行證。

4、辦理有入市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規定(大宗運送鮮活水產、蔬菜等民生車輛和懸掛新能源號牌貨車除外)。

三、法律責任

此前發布的與本通告相牴觸的機動車禁限行措施,以本通告為準。

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對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四、溫馨提示:

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時間,倡導綠色低碳出行。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25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mfcmPm8BMH2_cNUgbUO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