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知產小編該訴你,韶關專利異議的程序和處理是這樣的

2019-12-14   一休說智慧財產權

專利異議是指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


專利異議程序是怎麼樣的

1、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後,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商標註冊申請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十五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2、商標局對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所提出的事實與理由,經過調查核實研究後,作出異議裁定。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後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註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註冊。

但是如果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議裁定不服,可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異複審,商標申請註冊轉入申請商標異議定審階段。


專利權異議的處理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專利申請人向專利複審委員會遞交無效宣告請求書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由複審委員會進行裁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填寫《商標異議書》,填好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如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註冊的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人註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註冊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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