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三銀四」的春季招聘開始了
畢業生們紛紛投入了找工作的大軍中
不管是找工作、換工作
還是業餘時間想做份兼職
投簡歷往往是第一步
求職平台上的公司千千萬
小夥伴們投簡歷前最好先調查清楚
萬一遇到虛假公司
不僅找不到工作
還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
近日,新鄉網警打掉了一個利用求職簡歷中的公民個人信息來牟利的犯罪團伙。
2019年5月,新鄉市公安局網安部門的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在網際網路上以每條0.3元至2元不等的價格購買含有真實姓名、性別、年齡、電話號碼的公民個人信息1萬餘條,並利用非法購得的信息為他人介紹工作以收取中介費用,前後共牟利3萬餘元。
經過深入摸排調查,網警蜀黍們發現,原來這是一個以買賣公民信息牟取非法盈利的犯罪團伙,該團伙利用套取和購買等多種手段從網上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對取得的信息進行「二次售賣」。
信息哪裡來
來源一:發布虛假招聘信息獲取簡歷信息
該團伙利用購買的公司營業執照等整套公司材料,在「58同城」「智聯」等招聘平台註冊企業帳戶,大量發布虛假招聘信息,吸引不知情的求職者投遞簡歷(一般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聯繫方式、求職意向),從而獲取一手個人信息。
犯罪團伙獲取的個人信息
來源二:租賃企業郵箱帳號獲取簡歷信息
該團伙租賃已經註冊好的「58同城」等求職招聘網站的郵箱獲取簡歷。從租來的企業郵箱帳號中,嫌疑人能夠直接獲取求職人員投送的簡歷信息,取得信息後,嫌疑人按照信息條數向租賃者付費。
犯罪團伙獲取的個人信息
來源三:利用社交圈購買簡歷信息
該團伙加入了多個專門用於買賣個人信息的QQ交流群,在群中既作為買家購買他人出售的信息,又作為賣家出售自己從簡歷中獲取的信息,有時還對購買的信息進行倒手銷售,稱其為「二手」信息。
犯罪團伙加入的買賣信息的交流群
加工後賣出
獲取原始的簡歷後,嫌疑人利用專門的提取工具對簡歷中的姓名、聯繫方式、求職意向等個人信息進行提取,並進一步篩選、分類。
犯罪團伙使用的提取工具
之後,這些公民信息被犯罪團伙出售給為網絡博彩、刷單詐騙等犯罪團伙,供其篩選侵害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1人,並全部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予以起訴。
有詩為證
招搖撞騙假公司,不為招工為隱私。
可憐路人不知情,拱手送上信息來。
騙子心黑無底線,轉手就是中介錢。
賣人隱私以謀利,終送自己入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