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區進一步支持企業
應對疫情共謀發展
有關服務業政策
操作細則
為應對疫情,支持服務業企業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南湖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共謀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南防〔2020〕1號),特制定有關服務業政策操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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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支持對象
全區範圍內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的註冊並納稅南湖區的服務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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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支持措施及申報材料
對規限上服務業企業為承租單位減免租金的補助
1.政策內容:對規限上服務業企業為承租單位減免租金1個月(含)以上的,按其減免租金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補助範圍和對象:2020年1月25日以來,為承租單位(出租方為關聯企業除外)減免租金的規限上服務業企業。
3.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補助資金申請表;減免租金情況表(包含承租單位名稱、承租面積、減免租金金額);雙方租賃協議;雙方議定的租金減免協議或承租單位租金減免證明等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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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規限上服務業企業租金的補助
1.政策內容:對租賃辦公用房或場地且未享受租金減免的規限上服務業企業,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給予1個月的租金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補助範圍和對象:2020年1月25日以來,未享受國有資產或規限上服務業企業生產經營用房減免租金的服務業企業(出租方為關聯企業除外)。
3.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補助資金申請表;房屋租賃合同;租金支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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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開發App或利用網際網路經營的服務業企業的補助
1.政策內容:對新開發App或利用網際網路經營的服務業獨立法人單位,經認定後,給予一次性補助3000元。
2.補助範圍和對象:2020年1月25日以來,新開發App或新建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進行線上銷售的服務業獨立法人單位。
3.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補助資金申請表;App或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開發協議;費用支付憑證;線上銷售情況有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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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連鎖零售企業和直供配送企業的補助
1.政策內容:對經營生鮮農副產品和日用消費品的連鎖零售企業和直供配送企業,每新增一個門店或提貨櫃,按實際投入(不含房租)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補助範圍和對象:2020年1月25日以來,新增門店或提貨櫃的經營生鮮農副產品和日用消費品的連鎖零售企業和直供配送企業。
3.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補助資金申請表;門店或提貨櫃場地租賃合同;實際投資有關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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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規限上酒店餐飲單位宴會訂單取消的補助
1.政策內容:對規限上酒店餐飲單位,受疫情影響導致單次20桌以上宴會訂單取消的,按照取消訂單桌數,給予每桌200元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補助範圍和對象:2020年1月25日以來,單次20桌以上宴會訂單取消的限上住宿餐飲企業。
3.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補助資金申請表;宴會訂單合同或協議及收取訂金憑證;宴會訂單訂金退回相關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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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企業改造提升項目的補助
1.政策內容:對實際投資額200萬元以上(含設備購置、裝修)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改造提升項目,按實際投資額5%給予補助;對實際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含設備購置、裝修)的生活性服務業企業改造提升項目,按實際投資額3%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補助範圍和對象: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企業在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的實際投資額。
3.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補助資金申請表;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背景、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和內容、實施情況、投資情況等);項目立項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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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使用消費券
按照嘉興雲購物節組委會《嘉興市雲購物節消費券發放方案》有關規定執行,費用從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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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申報程序
符合本細則規定的項目並有申請意向的單位,按隸屬關係逐級申報。書面申報材料膠裝成冊(含封面、目錄、申報項目所須材料、營業執照、廉潔誠信承諾書等),一式三份向所屬鎮(街道、園區)的經發服務部門申報,鎮(街道、園區)經發服務部門會同財政管理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並由經辦人簽字、單位蓋章後將申報項目匯總上報區發改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兩份。
下載相關申請表
來源 | 區發改局(區服務業發展局)
編輯 | 倪力 周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