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院:獲嘉縣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王士祥
身份證號:4107241960****0033
家庭地址:獲嘉縣城區崇興巷26號院1號
執行內容:原告劉培蘭起訴被告王士祥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獲嘉縣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23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王士祥歸還原告劉培蘭借款210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王士祥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劉培蘭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嘉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士祥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獲嘉縣人民法院決定將王士祥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獲嘉縣人民法院舉報。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3-4527118)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e_JviXEBiuFnsJQVBS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