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東北某地私搭浮橋案竟又牽扯另一樁謎案。違法搭橋即被懲治,冒名頂替更應重罰。
生活在吉林省洮南縣的黃德義一家,因私自搭橋一事,被相關部門予以懲處。除了上學的孩子外,黃家十八口人都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曾是老師的黃德義,也因此丟了工作。據悉,黃德義一家所生活的小村落,被一條大河分開。由於耕地較少,當地村民大多在河對岸租賃耕地維持生計。據黃德義的描述,在黃家沒有修建大橋之前,共有數十人在汛期溺水而亡。
為了便於村民通行。黃家人方才集資修橋。而在2015年-2016兩年內,黃德義的哥哥還曾交過兩年的「罰款」。
為了收回修橋成本和養護大橋,黃家人有時會在橋的兩側收取費用。過往車輛、行人,也都很配合。遇到相熟的村民和沒有零錢的人,黃家人也不會阻攔通行。
即便如此,水利局層層考慮過後,還是決定拆除違建的浮橋。當得知這個消息後,黃家人商議後一致表示,可以捐出這座橋。
可不知為何,水利局還是強行拆除了浮橋。後來,黃德義和他的親人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處罰。而負責審理這起案件的孫某,身份也被網友扒了出來。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孫某曾頂替他人身份上學,並以虛假身份混跡於司法系統。紀委接到舉報後,專門調查了孫某的身份之謎。根據紀委的回訪信息,孫某確實劣跡斑斑。
他原名曹某某,所用身份信息都是別人的,此前曾回應:高考改名了,都是自己考的。可見,他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奇怪的是,曹某並未被褫奪公職。冒名頂替他人身份的曹某,被調離審判長職位後,仍在法院上班。
反觀黃德義一家,僅僅是修建了一座浮橋,就被判處有期徒刑。固然,黃家人在此過程中,有牟利的行為,但也並非是做了什麼罪大惡極之事。水利部門為了維護百姓財產安全。對這種私自修建浮橋的行為予以懲處,這也無可厚非。
但強拆浮橋的行為,未免有些不近人情。若非不是出行不便,黃家人又怎麼會修橋?而負責審理該案的曹某,非法頂替他人身份,不知以各種手段混入司法系統。對於這樣的人,僅僅調離原有崗位,是否處罰過輕?
倘若審判長犯法都能免於刑事處罰,勢必會滋長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