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一起走下去,你居然起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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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失敗」的法院實習經歷……

【懸賞公告】法院懸賞抓「老賴」,最高獎勵一萬元!

2019年7月14日,

張某一紙訴狀

將自己的合作經營夥伴田某訴至匯川法院,

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兩人間的合作協議。

從簽訂合作協議到提起訴訟,

前後也不過四個月時間,

怎麼就要分道揚鑣還鬧上法庭了呢?

張某,

遵義某採石場實際經營管理人。

2019年3月26日,

張某與田某簽訂合作協議,

由張某提供場地、設施設備、相關經營手續,

田某則根據張某要求進行生產。

協議簽訂後,

二人就美滋滋坐等錢進口袋了……

夢想是豐滿的,

現實卻是骨感的。

接連的雨水天氣,

使得根本無法進行安全生產。

一來二去,

幾個月過去了,

一粒石粉沒生產、

一分錢不進不說,

倒是各項場地費用、

設備費用、人工工資,

流水一樣嘩嘩地往外出。

張某看著情況不妙,

便與田某協商雙方分攤收場算了,

但田某心有不甘,

執意不肯。

無奈之下,

張某將田某訴至匯川法院。

法院幹警隨後便向田某

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

得知自己被起訴,

田某更是火冒三丈。

2019年8月13日上午,

法官已準備好開庭審理此案,

但考慮原、被告雙方

其實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雙方內部也沒有矛盾,

繼續合作風險太大,

虧損的是大家,

對誰也沒好處,

只是此刻的田某心中難以割捨,

法官決定嘗試調解,

疏通他這個心結。

道理其實誰都懂,

法官話還沒完,

田某便吐露了心聲:

合作開始後,

一直是他在經管,

又投了大量人力、物力、心力,

現在放棄實在心有不甘心。

其實田某自己也知道,

繼續合作無意義,

眼看雨下不停心裡也直發慌,

但就是狠不下這個心。

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

雖是難捨,也只能錯過。

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

田某最終同意分攤損失,

終止合作。

雙方簽署調解協議時,

已是中午1點,

雙方當事人硬說法官辛苦了,

張羅要請吃飯。

看到雙方最終能和解止損,

法官面露「姨母笑」。

不過,

規定要嚴守,

所以笑笑拒絕了,

「你們還是趕緊回去收拾場面吧!」

及時止損

有舍才有得

供 稿 / 陳 疊

編 輯 / 雷 蘭

審 核 / 劉 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dkvH9WwBJleJMoPMtl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