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勇答青年代表問:如何提高個人的環境權益意識?

2024-05-05     中國綠髮會

原標題:馬勇答青年代表問:如何提高個人的環境權益意識?

世界地球日前夕,2024年4月21日北京時間下午4 - 5點,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髮會」、「綠會」)副秘書長馬勇先生應邀參加了「圍繞地球系列網絡研討會」,並在會上作主旨演講,題為「以強化環境權益保障推進健康中國美麗中國建設」。該研討會由綠色權利聯盟(GreenRightsCoalition,即世界環境公約聯盟,GlobalPactCoalition)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基金會(BAG)聯合舉辦。

(會議海報。圖源:世界環境公約聯盟,Global Pact Coalition

馬勇先生演講結束後,回答了青年代表何靖霄的問題:公眾缺乏綠色權益的意識,或者說缺乏環境保護的意識,由此而導致一些無良商家或企業破壞環境,影響個人或社會群體時,很多時候,這些受影響的個人或社會群體卻並沒有意識到。如何提高個人(不僅中國,這種情況全球普遍存在)的綠色權益意識?

馬勇:您提到的這個問題是關鍵而且十分重要的。這個情況在中國,在其他國家也同樣存在。一個是權益意識,另一個是如何行使權益,最後一個就是如何保障這些權益。我之前談到的相關法律中已經做了相關的規定,但是普通的公眾通過什麼方式去知曉:我有哪些環境權益?個人的環境權益遭受侵害後,如何去維護?個人在維護環境權益過程中,有關的司法機關和行政部門能提供哪些支持和保障?

我國相關的法律已對此做出了相應的較為完整的規定。但是,法律規定是文本。法律是死的,關鍵是如何運用它,個人或者說公眾、司法機關、行政部門和社會組織怎麼去運用它。這對於保障環境權益是至關重要的。環境權益被侵害後,普通公眾作為弱勢群體,沒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和知識去收集相關的信息,或者說訴訟相關的證據,使得他們處於劣勢,這就決定了他們在維護環境權益的過程中始終處於被動。因此,我國相關的法律引用了一些規定:一方面要求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進行環境監管,讓被監管方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環境治理和保護環境的義務,不侵害公眾環境權益。一旦公眾的環境權益被侵害,相關的行政機關要予以處理。這一方面,我國有一個有別於其他國家的制度體系——信訪制度體系。公眾的環境權益被侵害時,可以通過環境信訪,去相關部門逐級上訪,反映相關的問題。這些問題當中,有相當一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環境信訪這一方式得以解決。

如果這一方式仍不能解決問題,公眾可能會提起維權訴訟。一些有能力的公眾可能會去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另一些沒有能力的公眾可以尋求一些機構和社會組織的保護或保障。自2015年新的《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有了一套很好的制度,即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中國綠髮會利用這一制度開展了一百多起環境公益訴訟,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同時也維護了受影響的特定公眾的權益。當然,這不能覆蓋全部的環境權益侵害,所以綠會為維護廣大公眾的環境權益,啟動了法律援助項目,為公眾提供渠道和法律援助,解決「三不訴」(不敢訴、不能訴、不想訴)問題。我們也希望有更多的機構加入援助隊伍中來,最大程度地消除或緩解環境權益侵害。

巴塔哥尼亞風光。以上圖片與文章內容無關。攝影:熊昱彤綠會融媒·「海洋與濕地」(OceanWetlands)

(本文由參會工作人員的筆記整理而成,未經本人核實,供參考)

文 | Daisy

|YJ

排版|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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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da5fc7056ebcfcb0c9b588d52ce0b5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