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任愛軍等人重大涉黑被嚴懲

2019-12-31     朔城區法院

12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任愛軍(綽號「小四毛」)等24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公開開庭進行宣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詐騙罪等10項罪名。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被告人任愛軍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0餘項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期間通過違法減刑於2013年6月釋放。2018年9月,法院作出撤銷被告人任愛軍減刑的刑事裁定,對其恢復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任愛軍出獄前積極籠絡其他服刑人員,出獄後以親友、獄友等為紐帶,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樹立強勢地位,逐步形成了以任愛軍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任愛軍利用組織勢力和影響力,通過強迫交易使他人借給其2673萬元;以其實際控制的多個公司參與經營鐵礦等項目,積累了一定經濟實力。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採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在公共場所聚眾滋事,插手民間糾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欺壓、殘害群眾,在太原市形成重大影響。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任愛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與先前所判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被告人根據所犯罪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二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dTaOYG8BMH2_cNUg0TP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