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扇貝沉冤得雪,原董事長被判15年!

2023-12-29     野馬財經

原標題:獐子島扇貝沉冤得雪,原董事長被判15年!

正義的鋼鞭終究會痛打在違法之人身上。

作者 | 於婞 高遠山

編輯丨武麗娟

來源 | 野馬財經

獐子島(002069.SZ)扇貝「跑路」事件終於迎來大結局。

據《上海證券報》等媒體報道,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了2023年金融檢察工作案事例,「獐子島」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等在列。

據悉,2022年1月20日,大連人民檢察院對獐子島公司原董事長、總裁吳厚剛等人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大連中院」)提起公訴。同年10月31日,大連中院作出判決,以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詐騙罪、串通投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被告人吳厚剛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2萬元;分別判處其他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至有期徒刑1年7個月不等(部分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宣判後,吳厚剛等5人提出上訴。2023年5月25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被「跑路」的扇貝沉冤昭雪。

而此前法院認為被告獐子島的被處罰行為屬於虛假陳述,與投資者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投資者的訴訟請求部分成立,一審法院酌情支持賠償投資者30%的損失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介紹,獲得法院一審判決支持的投資者範圍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之間買入獐子島002069股票,並在2018年2月10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股的受損者。

如今二審維持原判,臧小麗律師表示,符合條件投資者基本已經索賠過了,現在再想索賠,也晚了。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索賠仍然有著積極意義,能夠增加公司和責任人的違法成本,起到震懾後來者的作用。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

扇貝「跑路」事件

2006年,獐子島登陸A股,上市之後,公司業績連續增長,股價連創新高。然而這一狀態只維持到2012年,當年,獐子島凈利潤僅為1.04億元,降幅近80%。2013年,凈利潤繼續下滑至0.97億元。

此後2年,獐子島更是連續虧損,2014、2015年,分別凈虧損11.95億元、2.45億元。

來源:wind

在此業績下滑期間,獐子島稱2014年,業績巨虧是由於「冷水團」,也就是說洋流導致天氣太冷,有的扇貝凍死了,有的扇貝跑路了

但到了2016年,有媒體收到了2000居民聯名簽字按手印的實名舉報信,並做了獨家報道《2000人實名舉報稱獐子島「冷水團事件」系「彌天大謊」》。記者李超、蘇建軍在報道中稱,居民因分紅問題與獐子島發生矛盾,因而聯名出來披露2014年的「冷水團造成收穫期的蝦夷扇貝絕收事件」原因是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並非自然災害。

臧小麗律師當時就指出,如果獐子島居民舉報內容為真,就意味著上市公司獐子島集團2014年冷水團事件的公告內容並不屬實,有證券欺詐的嫌疑,並且涉嫌虛假陳述。如果原因真如舉報者所言系「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那麼公眾就會對上市公司此前存貨數據或業績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建議證券監管部門乃至地方公安機關進一步核查。

來源:當時媒體報道

在對媒體爆料的同時,獐子島居民也聯名向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據當時中央紀委網站顯示,上述2000多人的聯名舉報信,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已轉遼寧省紀委。而長海縣紀委工作人員也對媒體稱,已核查完該舉報,並已向上級紀委彙報。

不過在報道出來次日,獐子島就在投資者互動平台上「闢謠」,稱報道內容與事實不符,接著又通過公告再次明確否認,表示公司查詢了相關紀委網站,未發現實名舉報的公開信息;也諮詢了中共長海縣委相關負責人,了解到未收到相關信息;同時,公司也沒有收到此類信息。

如今看來,這一「闢謠」才是謊話。不過舉報行為還是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後續調查過程中,證監會還借用了北斗衛星尋找獐子島的扇貝,最終查清真相。

據《上海證券報》援引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的細節,2016年,為避免公司因連續三年虧損被暫停上市,獐子島時任董事長、總裁吳厚剛指使公司人員製作虛假《月底播貝采捕記錄表》,調減蝦夷扇貝采捕面積以虛減營業成本,對部分海域已經不存在的扇貝應作核銷處理而不作核銷處理,虛減營業外支出。獐子島公司公開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3億餘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11%。

2017年末至2018年初,為能夠在2016年已經采捕但未作記錄的隱瞞區域重新播種扇貝苗,吳厚剛指使公司人員在隱瞞海域增設抽測點位、編造扇貝死亡的虛假消息,對已采捕海域的扇貝虛假核銷、減值,相關人員還虛增捕撈麵積和營業成本,以核銷2016年度的虛增利潤。獐子島公司公開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虛減利潤2.78億餘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8.57%。

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吳厚剛擅自更改大連市獐子島集團海域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項目實施方案,指使他人編造虛假材料申領國家人工魚礁建設補助資金共計2400餘萬元。此外,吳厚剛等人還有串通投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等犯罪事實。

2020年9月11日,證監會網站發布公告,與獐子島相關的案件已經正式移送到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責任的追究。獐子島時任全部董事、高管共計15人被一鍋端。

證監會曾對獐子島事件表示:「獐子島財務造假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破壞了市場誠信基礎。」

據悉,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通過對財務數據穿透式審查準確認定虛增、虛減利潤數額等犯罪事實,對發現的遺漏吳某某等人詐騙犯罪事實建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依法追訴,依法從嚴懲治商業賄賂犯罪,對騙取國家補助資金及該過程中非國家工作人員行、受賄的犯罪行為,實行數罪併罰。

如今吳厚剛被判15年,獐子島被「跑路」的扇貝終於洗清了冤屈。

鎮長下海,「海底銀行」上市

獐子島原本是一個距離大連120公里遠的不知名小島,這裡盛產海參、鮑魚、蝦夷扇貝等高端海鮮。上世紀60年代,農業大寨,而獐子島就有「海上大寨」的美譽。

吳厚剛,土生土長的獐子島人,1964年出生。他的父輩都是以捕魚為生,改革開放後,中學畢業的吳厚剛進入造船廠成為一名鉚工,後歷任獐子島漁業總公司(以下簡稱「獐子島漁業」)會計、財務部經理、總經理、獐子島鎮鎮長、黨委書記等職。當時的獐子島還是一家國有企業。

1996年,吳厚剛成為獐子島鎮鎮長(同時兼獐子島漁業總經理)後,獐子島漁業卻連續兩年虧損5000萬,會計出身的吳厚剛後來給出的原因是,由於一些二道販子開出高價從漁民那裡收購漁業產品,導致集體制的獐子島漁業產量下滑、嚴重虧損。而這樣的問題,其實吳厚剛早已在收益數據上發現了問題。

獐子島巨虧後,吳厚剛將幾十年積累下來的49艘捕撈船賣給了個人。此後,獐子島漁業開始盈利,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船隊規模擴大為100多隻。

也就是在扭虧為盈的同一年,獐子島漁業集團開始實施改制,由集體所有制改為有限責任制,吳厚剛成為獐子島漁業集團法人。

2000年,當時的大連市領導到獐子島視察後,稱獐子島為「海底銀行」,提出獐子島應到資本市場借力。從此獐子島漁業集團開始了股份制改造。

為了實現政企分開,吳厚剛順理成章「下海」成為一名股份制企業的董事長。吳厚剛出資500萬元,持有獐子島10%的股權成為公司第三大股東。2006年9月28日,獐子島正式登陸A股中小板,吳厚剛也成為了億萬富豪。

2010年,吳厚剛還曾入選《胡潤百富榜》,排名第1099位,如今身陷囹圄,令人唏噓。

獐子島「瘦身」

業績不振多年,獐子島也早已開始著手「瘦身」。

此前2019年7月1日晚獐子島發布公告稱,擬將公司全資子公司獐子島漁業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中海產100%股權、新中日本90%股權出售給亞洲漁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獐子島決定放棄海況相對複雜的海域約150萬畝,以節省成本和費用。

2020年至2022年,獐子島更是四次發布「瘦身」計劃。

2020年上半年,公司又出讓了廣鹿海域使用的租賃權暨海底存貨,處置了中央冷藏部分股權以及廢舊閒置物資等。

同年4月,獐子島擬將控股子公司中央冷藏75%股權轉讓給普冷公司,並將該筆轉讓定價1.37億元。

2021年12月4日,獐子島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出售分公司資產的議案》,同意將莊河分公司的相關資產出售給大連長盈海洋牧場有限公司,交易總價款合計為9500萬元。

2022年7月,獐子島擬通過大連產權交易所,以公開掛牌方式轉讓下屬烏蟒島分公司相關資產,交易的首次公開掛牌轉讓價格不低於8272.14萬元。

如今,12月13日,獐子島又公告了第5次「瘦身」計劃,公司擬通過大連產權交易所以公開掛牌方式,轉讓所屬相關低效資產,首次公開掛牌轉讓價格不低於1.02億元。

來源:wind

一邊是扇貝「跑路」,一邊是公司「瘦身」,獐子島的股價也在震盪中連續縮水。2010年11月10日,獐子島曾創下自2006年9月上市以來最高價34.59元/股,彼時總市值高達246億元。截至12月29日,獐子島報收4.49元/股,總市值31.93億元,縮水超214億元。

不少股民也跟著承擔損失。

此前面對投資者質疑,吳厚剛曾解釋:「股民選擇了海洋產業,就是選擇了風險陪伴。」吳厚剛公開稱,「只有通過實踐,才能有疼痛感。」

如今吳厚剛被判,這場鬧劇終於塵埃落定,獐子島還能否重煥新生?評論區聊聊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d29afeef67c8c01e3817844b92a634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