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定罪的強姦犯,全網為他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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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誰呢?
山西陽高縣「訂婚強姦案」的當事人——席某。
從5月份被捕至今,他已經在牢里呆了兩百多天。
12月25號一審落幕,他被判了3年
(截取自席某母親甄某所發文章)
隔天席某母親以「一絲不苟天空9A7」的帳號發文還原細節:
今年2月,27歲的席某通過一家婚介機構認識了24歲的李某,倆人相處得不錯。
談了3個月戀愛,席某打算把女友李某的名字加在房本上,但母親甄某沒同意
雙方商討訂婚儀式時簽了一份協議:
送7.2克金戒指一枚,彩禮18.8萬元,5月1日辦訂婚儀式先給10萬,剩下的結婚再補齊
5月1號舉辦了訂婚宴。
5月2號按當地習俗得辦回門宴,午飯後,倆人就一起回了房間。
下午3點多,電梯監控顯示二人相擁
倆人回到房間後便發生了關係,「強姦案」的爭議也由此開始。
在媒體最初的報道中,甄某的說法是:
兩個人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
事後女方先洗了澡,又要求席某立刻補齊彩禮,房本加上名字。
被拒絕後,女方非常生氣
之後女方的母親找席某談話並偷偷錄音。
對話中她問:「你是強暴了我女兒吧?」
席某答:「嗯。」
甄某覺得這可能是個套,怪自己的兒子太老實,出於對長輩的尊重才附和了對方的說法
在甄某的筆下,她兒子性格極好。
被告強姦後,村裡一百多個人都為他簽聯名信。
鬧了矛盾,十多年不打交道的鄰居也伸出援手
提到女方李某,甄某話里話外都在說她物質:
她跟媽媽一起生活,家裡還有三個哥哥,條件一般
談三個月戀愛就想在房本上加名字
訂婚前收了兩枚金戒指,加上買衣服和日常開銷,至少花了自己12萬
甄某說,李某的大哥還曾上門要求房本加名字。
因為沒有及時辦到,事發兩天後李某便報了警
報警之後,女方的父母還想著大事化小,希望促成這樁婚事
但也有條件,就是男方的房本必須立刻加上女方的名字。
一開始談妥了,後來因為他們沒有及時加名字,女方不高興堅持立案
看到這裡,大概會覺得李某是有預謀的,借誣告強姦騙取彩禮。
所以也有很多人同情席某,為他叫屈、鳴不平
覺得他是被女方騙婚、遭到「仙人跳」
被抓了二百多天後又被判刑3年,實在是委屈。
鼓動他出獄後向女方報仇
他們稱這起強姦案將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可是,這一切是事實嗎?
上述報道基本只採取了甄某一個人的說法,而她為給兒子開脫避重就輕,傳遞的信息片面單一不說,還存在虛假錯漏的情況
受害女生在事發後一直未曾公開露面,網上也流傳著很多說法:
她曾塞給婚介所三萬元介紹費,認識席某後倆人就已同居。
她之前有過婚史,曾經也轉移過男方財產
官方後來出面澄清:
「騙婚」、「以告強姦進行敲詐」、「雙方為同居關係」、「被害人有婚史」、「被害人給婚介所3萬」等傳言,都是不實信息
真相是什麼呢?
事發前幾天,席某對李某說:「正好還有3天訂婚,你大姨媽也快走了。」
也就是說,女方被侵害時可能正處於生理期階段
如此一來,女孩說自己拒絕發生關係的供詞,更具備可信度
監控顯示,事發當天,她曾從14樓的房間跑出,通過步梯下到13層喊「救命」。
只是又被席某強行拖拽回14樓的房間內實施強暴
經過傷情鑑定,李某的腋下、左右大臂、右手腕都有因掙扎留下的淤青
事後,李某因為情緒激動,還點火燒了臥室柜子和客廳窗簾自衛
而且,女孩也不並非如甄某所言,在事後好幾天才報警。
被侵害時,她的手機被奪走,拿到手機後當晚就立刻報了警
報警之後,警方看涉事雙方關係特殊,前期本來沒打算立案,想儘可能調解。
畢竟強姦案屬於公訴案件,一旦立案便無法隨意撤回。
調解的結果是,男方父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女方也聽從父母的話,繼續結婚。
可是男方一家出爾反爾,李某便不再忍耐,堅持起訴。
整個流程其實很正常,只是在甄某添油加醋地描述下,變成了女方「敲竹槓」
最終法院判席某三年刑期。
但他對判決不服,當庭表示要上訴
隔天,甄某發文表達了對裁決結果的不滿。
還抱怨受害女生至今還攥著自家的10萬彩禮不退
有律師表示,其實現階段女方一家不退彩禮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
強姦案是刑事案件,之後可能會附帶民事賠償,把彩禮拿在手上後面可以「多退少補」,男方後續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女方追討彩禮。
所以拿這點作文章攻擊女方,根本站不住腳
更何況,李某的真實處境,讓人不忍細想。
被席某侵害時,渾身的淤青、燒壞的窗簾都是她極力反抗的證明。
逃出來以後毫不猶豫報警,哭訴著自己被強暴的事實
而她的家人,卻在警察調解時只想著兩人快點結婚、平息風波。
很難說,他們的心態中,對輿論壓力的擔憂占比多少,對女兒貶值、無法二次「出售」的顧慮又占比多少。
以至於他們能想到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居然是站在施害者那邊,勸她學會順從,說服她接受。
或許在他們看來,自己的臉面和名聲遠比女孩下半輩子的幸福更重要。
又或者,女兒嫁給誰都是嫁
席某的父母為了他結婚,提前籌備婚房、彩禮,這些都成了他「以物易物」的資本
所以強姦一事鐵證如山,他卻拒不承認。
或許,婚禮在他看來不過是「勞動力交割」的過程。
女性是可以被物化的,付了彩禮,她就成了付過定金的商品,既然是商品自己當然享有支配權
受害者被圍剿,孤身一人、孤立無援
用貞潔觀念將受害者推回犯罪者身邊,電視劇《九義人》里也有類似的一幕。
繡女如蘭被繡樓主人吳廉性侵,她氣不過,跑去擊鼓鳴冤
可是因為吳廉靠著人脈並未受罰,反倒是受害的如蘭被推上風口浪尖。
不明真相的人一口咬定是她主動勾引,指責她藉機高攀,嫁入豪門不成才栽贓陷害
訟師趙玉誠,取得她的信任後,卻趁機更換證物,在公堂上反咬一口,讓她百口莫辯
煙雨繡樓的其他繡女,無人敢出來作證,她們甚至還自覺地為犯罪者唱讚歌
僅僅是因為,一旦吳廉被定罪,她們這些秀女也要面對「是否清白」的質疑。
尚未婚嫁的閨閣女子,把名聲看得比性命還重要
父母也不支持她起訴,父親還怪她如此行事是不懂事,害苦了爹娘
她為自己發聲,卻被人落井下石。
一切只因吳廉是淮洲城有頭有臉的名人,而她只是城中小商戶的女兒,勢單力薄,便申訴無門。
最終她不得不放棄逃離計劃,還被迫嫁給吳廉做小妾
施害者的強大、旁觀者的冷漠、父母的不理解、社會環境的封閉匯聚一起,成了壓垮她的一根根稻草。
而她能做的最後反抗,就是在大婚儀式上用發簪自戕、自高樓一躍而下,含恨自盡、以死明志
其實縱觀這些年影視劇作品中女性角色的抉擇,我們能看到一種變化,那就是對於「貞潔」的祛魅。
以前故事主角遇到強姦案,犯罪者逍遙法外,受害女生基本上都難逃「自殺」的命運。
比如2014年上映的《不能說的夏天》,白白(郭采潔飾)被教授性侵後,第一反應就是躲進衛生間反覆沖洗身體。
後來開始無意識的自殘,與此同時,周邊卻沒有任何人給她溫暖
人們譴責她不要臉,質問她:「是不是你勾引了老師?」
最後她在絕望中走向自殺
2014年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韓公主》上映,女主韓公主和另一個女孩遭受慘無人道的多人性侵
她活下來後想逃離這一切,再新校園重新生活,結交新的朋友。
可是施害者的父母們找上門來,要她出具諒解書,最後連親人都為了利益也請求她簽字
過去的傷疤再一次被揭開,被侵害過後的女孩變成被遺棄的「破敗玩偶」,她知道自己註定無法重生。
所以她一直疑惑:「做錯事的是他們,為什麼接受道歉的我卻要逃走?」
可惜沒人能解答。
她曾執著的學習游泳,就是害怕有一天會像那個被侵害的同伴一樣想不開跳江自殺。
可是當她終於學會了游泳,卻又喪失了生存的意志。
最後她毅然決然跳進寒冷的江中,一點點沉沒,在窒息中死去
慶幸的是,十幾年過去,受害者的處境如今慢慢有所改善。
越來越多的題材開始聚焦「性侵」的議題,而女性形象也由軟弱變得更加果敢堅定。
她們報警、發聲,甚至會復仇,摒除「自我厭棄」的念頭,就是受害者邁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女性自我意識萌芽帶來的可貴改變。
探討職場性侵的《不完美受害人》,呈現出一個複雜的受害者。
職場小白趙尋(林允飾)被上司侵害後果斷報警,但她不符合「完美受害人」的設定。
編劇寫這個角色拋開了非黑即白的講述,讓我們思考,在權力結構不平等的前提下,那些「被自願」的女性的真實處境
探討婚內性侵的《我經過風暴》,妻子徐敏(佟麗婭飾)能力出眾,為了工作經常要應付酒局。
因為長得漂亮還經常早出晚歸,丈夫對她充滿猜忌,當著孩子的面對她施暴,強行發生性關係。
最終她忍無可忍,在一次家暴中反殺丈夫,終於結束了自己痛苦的婚姻
講述校園性侵的《禁忌女孩》,溫老師通過拍攝課程藉機和女學生發生親密的身體接觸。
慾望膨脹後,還將轉校生娜諾帶到了一個黑暗的辦公室,再次對她進行侵害。
殊不知,這一切都在娜諾的計劃之中。
為了揭穿老師的真實面目,她不惜主動獻身,最後成功將溫老師送進監獄
被「生米煮成熟飯」的觀念束縛,本質還是默許了男性視角下的女性貞潔觀。
一個女人的全部價值會因為一次失貞而蕩然無存,對一個女人最大的褒獎就是貞節牌坊。
但這是過去,不該是現在,也不會是現在。
比起議論受害者女生「髒了」,聲討強姦犯該被依法懲處、社會性死亡的聲量越來越大。
從觀念上清楚封建思想的荼毒,塑造更友好的輿論環境,讓受害者更輕鬆地翻開人生下一章。
別說煮成熟飯,就是煮成爆米花,她們依舊有重新出發的權利。
最後一句
要擺脫封建貞潔觀對女性的壓迫,
或許內娛導演要補的第一課,
就是日後再拍攝強暴戲份,
學著把鏡頭從女性驚恐害怕的臉上移開,
轉而聚焦於那些面目猙獰的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