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高鐵不文明男獲得輿論支持?葉璇從被下降頭女星變"正義女神"?

2019-10-18     和平爸爸

​掛高鐵不文明男正臉不打馬賽克卻獲得輿論支持?葉璇從被下降頭女星變"正義女神"了?

這兩年,說話仿佛不經大腦,一言不合就開車,被瓜眾封為娛樂圈頭號「被下降頭の奇女子」的葉璇,最近因為一件事情,口碑竟然有所逆轉了!

是因為她和高鐵外放男的不文明行為battle的事情

前幾天,葉璇在自己微博上發出一段視頻,稱在深夜的列車上,老伯一直大聲播放視頻幾次勸阻後仍然不聽。之後再三重申堅持要求她把視頻發布到網上給大家評理。

葉璇的原文是這樣的

深夜的列車上,老伯一直在大聲播放視頻,幾次勸阻後仍然不聽,大家都在默默承受他的噪音暴力。乘警來了也很禮貌地勸導他,但是他更加大聲喧譁和辱罵、繼續大聲播放視頻。老伯再三重申堅持要求我把這段視頻發布到網上給大家評理,那就遂他的願吧。也許有認識他的家人朋友同事能幫助教育他,公眾場合該怎麼遵循操守。要不亞玲你來幫幫我?

葉璇沒有把老伯的面部打碼,而是直接將視頻發了出來。點開視頻,可以聽到葉璇在耐心的勸阻老伯,語氣和緩溫柔並沒有一絲強硬,也沒有說髒話或者罵人,可老伯就是不聽勸還說葉璇是「神經病」

被罵的葉璇語氣依舊沒有很強硬,只是說:「如果你人身侮辱我的話,我可以報警起訴你的,我希望你不要人身攻擊。我們只是在說公眾場合的基本禮貌和守則。」

可以點開看看原視頻

ps:說句題外話,老伯說話用的是方言,小妹兒真是聽得三臉懵,隱隱約約只能聽懂一兩句話...葉璇真的是厲害了,竟然能全程和老伯無障礙交流。

葉璇的微博發出後,一向說她下降頭的瓜眾們,紛紛轉過頭來支持她,說她是正義女神。

有人說要是自己就會打他,葉璇還說打人不好。

這件事情現在的最新進展是,老伯向葉璇道歉,同時又要求葉璇道歉,他認為對方將自己的視頻發布到網上,已經構成侵權行為,有可能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到底。

可是明明葉璇當初發視頻時說,是老伯再三要求她把視頻放到網上,讓大家評評理的。

後來老伯接受採訪時卻不承認,說自己沒說過這樣的話,還說自己根本不知道葉璇在拍他。

也不知道兩人到底是誰在說謊???

葉璇目前沒有就此事作出回應,不過她點贊的幾個微博,已經說明了對此事的態度。

道歉?恐怕是不可能的。

她點贊了幾個投票,從投票結果看,大家更傾向於支持葉璇,覺得她不需要道歉,做的沒錯。

雖然大部分人更傾向於支持葉璇,但反對葉璇處理方式的人,也是存在的。

當初葉璇剛把這個視頻放到網上時,就有質疑聲稱,她不打碼就把視頻上傳微博的行為有失妥當,畢竟她是公眾人物,評論認為葉璇可以採取其他更加合理的行為。

當時和葉璇同坐一輛高鐵的好友、編劇李亞玲。

還評論稱這個網友是聖母,把對方的評論轉發掛了出來。

支持葉璇的大部分網友卻認為:「沒打碼好評」「為什麼要給沒臉沒皮的人打碼?」「就是要讓他火,感同身受,才知道自己有多可惡。」

從法律的層面看,有律師就認為,葉璇的行為並不構成侵權。「當事人配圖目的主要是還原事實,譴責不文明行為,公眾場所的行為要復合公共道德,儘量不影響他人,因此個人認為不屬於侵權。」

再從情理上看,明星將素人的不文明行為掛到網上,還沒有打碼,確實會給當事人心理和生活造成很大影響。但如果是打了碼放到網上,是否又對素人的不文明行為,起不到足夠的威懾作用?

所以葉璇不打碼的這個行為是不是欠妥,真的很難講...你們覺得呢?(ps:其實葉璇曾在掛素人這件事上吃過虧,泥萌可以往後看)

不過,無論怎樣,這件事情確實給葉璇圈了不少好感。

首先很圈好感的是,她主動去勸導公共場合的不文明行為。

其次是從她和老伯溝通的視頻來看,全程也算是柔聲細語了,完全沒有大聲喧譁或者呵斥,也並沒有說過一句難聽的話,只是就事論事。要知道對於一個被不文明行為惹怒的人來說,不發脾氣真的很難...

再有就是,她在評論區回復為自己抱不平的網友,勸他們打人是不對的。

種種行為都顯得素質很高的樣子,而且她曝光的這種不文明行為也是瓜眾們深惡痛絕的,也難怪很多瓜眾都很支持她了。

要知道,她以前可是瓜眾口中「被下降頭」的女明星,做過不少「奇葩」事。現在卻從「被下降頭」女明星,變成通情達理+溫柔可人的「正義女神」,這驚人的反轉,讓人需要點時間適應一下啊...

身為高材生,葉璇的智商至少不會有問題,但情商真的令人堪憂。情商最低的時候,大概就是和小默先生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們來細數一下之前她都做過哪些不可思議的事...

·將小默先生前女友真名掛網上,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單

其實葉璇在網上掛素人,這次高鐵外放事件並不是第一次。

前幾年,有自媒體爆料Y女星的男友可能腳踏幾船,但Y女星並不知情。

當時大家猜測這則爆料里的渣男就是小默先生,紛紛提醒葉璇。

然而葉璇全然選擇相信男友(現在變前任了),還發微博諷刺男友的前女友,認為前女友被分手的原因是:「一個女人因為不夠優秀而被提出分手」。

還在評論區說對方是「想紅想瘋了+妒忌狂」,同時還稱對方為「妖女」。

甚至在微博上直接掛出前女友的真名...

小默先生的前女友也不再沉默,在網絡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珍愛生命,遠離渣男》的文章。再度暗示了小默先生與她戀愛時一腳踏幾船,蓋章對方是渣男。

葉璇當年還說要把對方告上法庭。

之後這個瓜就沒有後續了,直到三年後,小默先生前女友(微博名:kitty-minmin)發文稱法律幫她澄清了事實。

葉璇一審時被判敗訴,但她不服,又提出上訴。二審法庭認為Kitty發表的內容雖對小默先生進行批評,但有關葉璇的內容卻相對克制,所以駁回葉璇的上訴。

同時,因為葉璇多次在微博用過激的言辭形容kitty,引髮網友對Kitty的攻擊和人肉,所以還判葉璇承擔「名譽權侵權責任」。二審案件的受理費也被判由葉璇負責。

葉璇未作出回應。最後,小默前女友發文稱自己已經對葉璇申請了《限制消費令》。

《限制消費令》對人會產生什麼影響呢?就是坐飛機高鐵輪船都不能買二等艙以上,不能住星級酒店,不能買房裝修,不能租高檔寫字樓,不能買私家車,不能旅遊度假,不能買高額保險…

對於一個女明星來說,這樣的限制令,簡直是讓人有錢都沒地方花,沒地方享受了啊。

之後葉璇被列入法院的失信名單中....

這次葉璇撕高鐵不文明行為,也暴露了,她貌似因為《限制消費令》,而只能坐經濟艙...

從她給網友的留言看,她的編劇朋友都坐在頭等艙,而她卻坐在經濟艙...

其實賠錢的話,身為女明星的葉璇肯定是賠得起,但可能因為不願服輸,所以一直不願意「領罰」。最後就因為自己太剛,導致自己賺得是女明星的錢,過得卻是平民百姓的生活...

有錢沒地方花也是挺痛苦了...

·甜言蜜語秀不停,一言不合就開車

說到葉璇,更讓人咋舌的是她曾在微博上曬出和男友小默先生的對話截圖,男友的備註名一下就亮了「最心愛的XX很大的寶寶」....

本以為是她無意間發出來的,忘記馬賽克,結果她還在評論底下回男友,說隱藏了男友的優點。

大姐,你是認真的麼,哪裡隱藏了啊。

單純的網友們懷疑「難道是她沒看見」?結果她竟然回:「這麼大的優點居然不爆」

我的天啊...深度懷疑這位女明星是怎麼想的。

emmm...後來呢,她就污得更大膽了。

上個綜藝,竟然還在節目裡公開表示自己喜歡色情...

各種一言不和就開車...

在節目上說「李晨可以全裸上陣麼,他能夠全裸上陣,我就開始鞭打他,他是不是gay呀」

雖然此李晨不是昔日「范爺」的那位李晨,但人家也是有妻有娃的了,而且一個女明星這麼公然在節目裡開車,真的好麼。

她還問李晨是靠什麼方法把兒子生出來:「也是屁股在前面寫字嗎?」

看李晨一臉WTF的表情,也是很心疼他,啊哈哈哈。

問她要選一個人來撩漢的話,她會選誰?

結果她說:「燈關了都一樣」

水土不服,就服她啊!哈哈哈哈。

·手撕金星思聰,懟人不倦

除了愛開車,社會我璇姐還超愛懟人。

她不是說不想自己生孩子嗎,於是金星在節目中絮絮叨叨勸她自己生個娃。苦口婆心說了半天,說「自己生完孩子以後,你才知道,為什麼母親要付出。母性的偉大,才能充分完全的點燃,你不生完了以後不行。」

天雷滾滾一聲響啊,最後葉璇竟然吐槽了一句「說的好像您都生過一樣。」

人家好心好意勸你,結果還被你被吐槽這麼一句。對於金星來說,她這句話完全是「誅心」啊!

想必金姐當時心裡是一萬隻草泥馬飛過吧...

因為葉璇的行事作風一直都不太符合常理,真的完全不像個女明星該有的樣子啊。很多人都說她被下了降頭。就連王思聰都出來說她:「聽說是被下降頭了」。

後來她上節目就直接diss王思聰的顏值,指著王思聰的照片說:「那個我都不覺得是男神,搞都懶得搞他」

「老公」這大概是人生中少有的,被公開嫌棄吧,真的扎心了,哈哈哈哈。

對於她被下降頭這事兒,她自己可看得開了,心態很好且充滿自信。

她曾經公開表示,對於王思聰評價,她覺得是一種褒獎,還「夸」王思聰:「我覺得王思聰這個人很聰明,他屬於誰有名他去點評誰,靠這個過程他成了很有名的人。」

既暗諷了王思聰靠評論別人出名,還順帶著夸自己是有名的人。這種蜜汁自信和好心態,就問還誰有。

2016年,胡歌發文承認與林曉戀情。有網友在胡歌微博下面留言道:「胡歌,你也被下降頭了麼?」

葉璇轉發該網友評論截圖,還歡迎胡歌加入「降頭天團大軍」:「歡迎加入降頭天團大軍@胡歌,話說我昨晚還跟她在香港同桌吃飯碰到了,介緣分!寶寶你的盟軍越來越強大啦!@小默先生。」

不得不說,此前的葉璇真的是娛圈一位奇女子啊!

今年9月,葉璇在直播中首次承認已與小默先生正式和平分手。

現在的她忽然情商在線,仿佛降頭伴隨著與小默先生分手而被破解了...

你們喜歡現在這樣的葉璇嗎?這次的事件你站她嗎?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Uq4y3m0BMH2_cNUgAs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