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足:量身定製執行措施 幫助民企走出困境

2020-01-02     朔城區法院

重慶市雙橋經濟技術開發區某鋼材經營部與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建設工程鋼材供應合同》,約定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位於雙橋中央商務區的工程全部鋼材由雙橋某鋼材經營部提供,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相應貨款。因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遲遲未支付鋼材貨款,雙橋某鋼材經營部起訴至大足區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決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雙橋某鋼材經營部欠款3912176元及資金占用利息。後因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義務,雙橋某鋼材經營部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大足法院扣劃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存款5萬餘元,查封汽車3輛並扣押其中1輛,凍結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項目應收款480萬元,並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促使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債務。

由於上述工程項目應收款暫不具備執行條件,考慮到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同時為將中央支持民營經濟的要求落到實處,執行法官嘗試將執行高壓態勢與細緻耐心調解相結合,爭取在確保案件能夠順利執行完畢的情況下,同時保證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能恢復正常經營。執行法官深入調查後查明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包給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設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尚欠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於是在執行法官的積極協調下,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雙橋某鋼材經營部與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19年5月13日達成和解並當場簽訂和解協議,由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達成和解當日代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00萬元,餘下100萬元由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分別承擔50萬元,並於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給雙橋某鋼材經營部,現該案案款已依照和解協議全款付清,重慶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雙橋某鋼材經營部之間債權債務關係消滅,該案執行完畢。

該案屬於涉及民營企業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契合了中央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發展的決心和態度,同時也體現了法院強化公正執行、善意執行、謙抑執行的工作要求。該案的順利執結,不僅幫助民營企業走出困境,恢復其「造血」功能,同時也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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