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故事內容為網友「陽光微薰」的生活經歷,她已經接受了這輩子都不會有自己的孩子這個事情,可老公和婆婆非要搶別人的孩子給自己,她快崩潰了。以下內容已隱去真實姓名,網友能接受把親戚家的孩子當親骨肉嗎?
我跟老公是大學同學,畢業後一起找工作,那時候一起在大城市奮鬥,為了愛情為了事業,我們曾經擠在跟別人合租的小房子裡生活,每天在公共廚房聞油煙……總之是度過了兩年很艱難的生活,可是為了彼此,我們堅持了下來,並且一起買了第一套房子。
房子裝修好的時候,我們就開始計劃結婚,我從來沒想過跟老公計較彩禮之類,我們連房子都一起奮鬥出來了,還用去算計他爸媽那點錢?他還有個弟弟,跟我們同一年結婚,花錢肯定比我們多,與其跟公婆計較,還不如讓他們好好辦小叔子的婚禮,我們兩個能簡則簡吧。
但是老公不願意,堅持舉辦婚禮,不算隆重,但是很美好的回憶。可美好就停留在婚禮當天,從辦完婚禮開始,我就一直被公婆催孕,小叔子兩口子幸免於難,因為弟媳是懷著孕嫁進門的,公婆不用著急他們生孩子的事,再加上我們比弟弟還大4歲,公婆比較著急是正常的。
過後我一直積極備孕,可惜我們結婚快三年了都沒有孩子。最後喊我老公去醫院檢查,發現是他身體有問題,所以一直沒有孩子,當時第一反應根本就不是後悔或者埋怨他,而是「那婚前用過的保險套不都浪費了」?醫生建議我們做試管,說還是有希望有自己的孩子的。
可惜試管做了兩年,錢都花得差不多了,就連婚後買的第二套房子都賣掉了,孩子依然沒有來。我開始了解丁克這個群體,試著說服自己接受沒有孩子這件事。想想也沒什麼,反正養個孩子也就是陪伴十幾年,人生的主旋律還是要跟自己的愛人相伴一生啊,只要我們兩個不離不棄,有沒有孩子算什麼呢?
可就在我已經接受這一切的時候,婆婆突然提出讓我養小叔子的孩子,原因是小叔子要離婚,他們正想辦法留下小侄子的撫養權。可是小叔子沒有穩定工作,結婚這些年都是靠公婆養著,弟媳就是因為受不了他不求上進才要離婚的。所以婆婆要我們養著小侄子,說以後孩子喊我們爹媽,就是我們的親孩子。
我怎麼可能同意?那是個孩子,不是什么小貓小狗,我經常給他買禮物,但是喜歡歸喜歡,養著歸養著,不是自己的孩子,怎麼能當成親的?我告訴老公這是不可能的,這幾年我們為了要孩子已經了積蓄,拿什麼養侄子?我老公卻勸我說:「咱養著我侄子吧,小孩子吃喝能花多少錢?」
我反駁他:「他5歲了,讀幼兒園,以後還要讀小學,接他來城市裡生活的話,教育生活都是消費,錢從哪裡來?」我希望用這些現實的問題打動我老公,可是婆婆卻提出由她出錢,我們只要把孩子放在身邊就可以了。
我最終還是拒絕養老公5歲的侄子,沒想到因此被老公威脅離婚,最後我跟老公變態:我寧願不育,也不養別人孩子。畢竟是老公不孕不育,他最後也接受了我的要求,不過婆婆因此對我不滿,我大不了就不跟婆婆交往。
事事兒有話說:這位姑娘的困惑讓我心疼,明明她是因為愛自己的老公,才失去了做媽媽的權利,可婆家人居然不體諒她,還要逼著她去養小叔子的孩子。雖然在老人看來,誰養著都是自己的孫子,但是在姑娘看來,不是自己生的,當然不能算自己的孩子。
我有個朋友和這個案例是差不多的處境,他是家裡的獨生子,大伯家沒有孩子,小時候奶奶想把他送給大伯家養著,但是他媽媽不同意。可結果呢,他成年以後要給四個老人養老,前段時間大伯生病住院,一直都是他跑前跑後的照顧,他就反問自己媽媽:當時為什麼不把自己給大伯養著,爸媽還可以再生一個,減輕負擔。
如今不孕不育的家庭很多,試管嬰兒是很多人的選擇,但畢竟花費高,需要嘗試很多次才能成功,甚至有可能不成功,就算不說花了多少錢,只說女人為了當媽媽受了多少罪吧。如果親屬的孩子可以交給我們帶,大家覺得還有必要做試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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