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敦促
「煙台百捷投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借款人及非法集資行為人退繳贓款的通告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芝罘公安破獲煙台百捷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為切實維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訴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法律規定,通告如下:
煙台百捷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案非法集資行為人(含業務員、業務輔助人員、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人員)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止,應立即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將自己在百捷公司期間收取的返點、提成費及工資收入等贓款全額退繳。
煙台百捷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其中部分資金被出借給借款人,部分借款人至今未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也未到公安機關進行情況說明。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借款人應立即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說明借款情況,至2019年10月10日止,應將自百捷公司所借本金、利息全額歸還。
及時退繳上述款項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或者歸還上述款項的,公安機關將嚴肅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聯繫人:姜警官 楊警官
聯繫電話:0535-6224242
聯繫地址:煙台市芝罘區金溝寨長生中心花園17號
煙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19年9月12日
編輯 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