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鄉「鐵麵包公」,他說為人民做點有益的事情,是最大的心愿

2019-07-29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圖為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儒林鎮人民法庭原庭長莫賢章。資料圖片


他是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儒林鎮人民法庭原庭長莫賢章。

1954年,19歲的莫賢章響應黨的號召,離別故土,奔赴位於湘西南雪峰山余脈的城步苗鄉支援山區建設,在環境極端艱苦的基層崗位上一干就是40餘年。

在苗鄉山寨,他干過營業員,做過鄉秘書,當過公安特派員。

20世紀七十年代初,人民法庭恢復,組織上調莫賢章到城步最邊遠、最艱苦的汀坪區人民法庭工作。當時,他的前妻因患白血病,年僅二十幾歲就離他而去,留下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和遠在湖南零陵孤身一人的岳母。

為了照顧一家老小,岳母託人在零陵永州鎮給他聯繫了工作,要求他迅速遷往零陵。此時,老莫完全可以離開這環境極端艱苦的偏僻山區。

然而,他想到的是剛恢復的法庭更需要他,苗鄉山寨更需要他,他毅然將五歲的大兒子送到岳母身邊,把三歲的女兒送給遠在四川的弟弟撫養,自己帶著尚在襁褓中的小兒子,義無反顧地把根深深扎在這偏僻的苗鄉山寨。

那時,法庭僅他一人,卻管轄著全區縱橫數百里的五鄉一林場的民事及輕微刑事案件。轄區內山高林密,人煙稀少,交通閉塞,辦案條件極差,往往為辦一樁案件,要跑幾十里甚至上百里山路,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中,他一干就是十個年頭,忠實地履行著一個普通人民法官的神聖職責。

1976年9月的一天,老莫正臥病在床,有人來報告說江頭司公社發生了一起婚姻糾紛,情況十分緊急。老莫一聽情況,撐起身子就準備走,妻子著急地說:「老莫,你身體不好,走一百多里山路,能撐得住嗎?」

可老莫只想著這起糾紛如不及時去處理,說不定會鬧出人命案,自己躺在家裡也是干著急。於是,他毅然拄著拐杖,拖著病體,步履蹣跚地踏上了崎嶇的山間小路。

趕到現場時,只見女方家吊腳樓上下人頭攢動,正鬧得不可開交。原來男方楊某為娶女方為妻,花了2000多元彩禮,待結婚這一天,卻遭到女方拒絕。

楊某見人財兩空,便糾集一幫親友到女方家要求返還彩禮,而女方拒絕,雙方為此劍拔弩張,一場械鬥眼看就要發生。

氣喘吁吁趕到的老莫顧不上休息立即擠進人群,開始做雙方的調解工作。通過一晝夜的說服教育,雙方的情緒終於緩和下來,最後在老莫的主持下,達成了協議。械鬥糾紛得到避免,可是老莫卻因心力交瘁,勞累過度而昏倒在山寨……

1981年,組織上考慮老莫的實際情況,將他從汀坪區調進縣城,擔任儒林鎮法庭庭長。他把組織上對他的關心作為巨大的鞭策和鼓舞,把自己對苗鄉山寨的一片愛心全部傾注在苗鄉人民身上。

他每天總是來得早,走得晚,辦起案子來常常是連午飯都忘記吃。領導和同志們勸他多休息,注意身體,可他總說自己挺得住。

有人關懷地問他:「老莫,你總是這樣沒日沒夜地工作,就不知道累嗎?」他回答說:「能夠為苗鄉人民做點有益的事情,是我最大的心愿。」

莫賢章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忠實執行國家法律,始終如一地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肅執法,秉公辦案。他承辦的案件,件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被當地群眾讚譽為「鐵麵包公」。

1985年,某縣領導的女兒與李某發生房屋確權糾紛,告到莫賢章手裡,案件還未展開調查,說情者已經紛至沓來。「莫法官這回難辦了,人家是縣領導,他惹不起呀!」

此時此刻,老莫已掂量到這起案子的分量,面對眾多的說情者和群眾的議論,他只有一句話:「我辦案,只認法律,不認人。」為了查清案件事實,他仔細查閱歷史檔案,行程千餘里,找知情人調查,最後終於確認雙方爭執的房屋屬李某所有,「文革」中被有關單位占用,應由縣政府落實政策發還給李某。

於是,他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起訴,並向縣政府發出了司法建議。縣政府很快將房屋落實給李某。此後,李某逢人就說:「莫法官腰杆挺得直,不愧是清官。」

二十多年的法庭工作,他主審了數千件案子,他那秉公執法、剛正不阿的品格,可以從群眾的讚許聲和一疊疊案卷中反映出來。在他手裡敗訴的當事人都說:「莫法官的案子斷得公,我們不能不服啊!」

作為一名人民法官,莫賢章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來,他以此自勉,忠實履行著他入黨時的誓言,抵禦著來自金錢利慾的誘惑,甘於清貧,廉潔自律。

他一直保持著勞動人民的清廉本色和黨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從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即使是子女遭辭退,或交不起招工入廠費,他也從不向組織伸手,從不搞歪門邪道,從不收當事人的禮物,清正廉明,一塵不染。

為了防止當事人給他家送禮,他從不在家裡接待當事人,並給妻子兒女制訂了嚴格的「家法」,乃至有一次妻子的一位鄉下親戚來家探望,買了兩包糖放在他家裡,老莫見後不問青紅皂白,硬要妻子退回去。

一次,一位當事人往老莫家送200元錢被老莫嚴辭拒絕,當這位當事人走到街上,只見老莫的妻子站在烈日下一斤一斤地賣著自家種的土豆,手裡捏著的只是一張張汗漬漬的角票和分票……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來,莫賢章拒收當事人的財物,有據可查的就達400餘次,累計金額達11000餘元。

生活的清貧,忘我的工作,使莫賢章患上了深度風濕,嚴重支氣管炎和胃潰瘍等多種疾病。體重只有44公斤的他,心裡始終裝著苗鄉人民的疾苦,常年拖著瘦弱的身軀在審判戰線上頑強地拼搏著。

1989年,老莫被查出患直腸癌後,他不但沒有被病魔所壓倒,反而以更加堅強的意志,以「只要活著一天,就要為黨和人民工作一天」的拼搏精神,一直堅持在審判崗位上,鋼鐵般的意志使他連年超額完成了一個健康法官才能完成的辦案任務,更是帶領全法庭同志出色完成了各項審判任務。

「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2016年6月,莫賢章去世。他用一生踐行共產黨人的初心與使命,他的事跡仍在苗鄉山寨傳唱,當地群眾稱讚他是「鐵麵包公」「孔繁森式的好乾部」。


語錄


能夠為苗鄉人民做點有益的事情,是我最大的心愿。

——莫賢章


人物小檔案


莫賢章,男,1935年6月出生,1954年8月參加工作,195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世紀70年代初,人民法院恢復後調入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工作,在汀坪區人民法庭工作10年後,1981年5月調入儒林鎮人民法庭,擔任庭長,1995年5月退休。2016年6月去世。


榮譽


曾先後多次被評為市縣「先進工作者」,三次被評為縣「優秀共產黨員」,三次榮立「三等功」,兩次被湖南高院榮記「二等功」,並被湖南高院授予1987至1992年雙文明先進個人。1994年被評為湖南省「十傑法官」,榮記一等功,並享受省級勞模待遇。1995年3月被最高院授予「全國法院模範」稱號。

來源:人民法院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Q_AyR2wB8g2yegNDt9j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