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找法網
凈身出戶是指夫妻離婚之後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情況。離婚之後就需要進行考慮財產的分割問題,一般來說離婚之後夫妻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平均分配的。但是在什麼情況下是一方凈身出戶呢?
一、離婚什麼情況下凈身出戶
通常,離婚時財產分割遵循以下原則:若能雙方協商一致,或者簽署有真實有效的內部協議,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沒有辦法協議一致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決分割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傾向於保護為家庭付出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無過錯方可以主張多分並且要求損害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包括了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也就是說,如果協議離婚中,一方自願或答應凈身出戶,法律並不干涉。在訴訟離婚中,男女雙方簽署協議,以其他權益作為交換條件,約定男方凈身出戶,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同樣視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調解的過程中,一方自動放棄分割財產的權利主張,則有可能凈身出戶。
除了以上的情況我們不難看出,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雙方都有權獲得財產權益;只要雙方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凈身出戶的可能性近乎為零。
二、夫妻離婚共同財產該怎麼分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般採用平均主義,即一人一半。但實際分割中,法院會考慮無過錯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適當照顧,就是多分。
如果夫妻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個人所有,則在離婚時不發生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以上就是關於離婚什麼情況下凈身出戶的相關法律規定。在我國離婚之後原則上來說夫妻之間平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具有過錯或者一方自願放棄財產的話可以凈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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