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南寧一車貸公司設陷阱敲詐勒索貸款人,多人血本無歸

2019-10-25     南寧政法

以前都聽說欠錢的是大爺

沒想到債主的也是大爺

南寧一貸款公司宣傳可以以車抵押貸款

車主想要提前還貸

卻被公司以各種方式「戰術拖延」

造成車主違約

進而敲詐車主

目前這個集團8名犯罪嫌疑人

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犯罪被執行逮捕

10月25日

南寧警方將此案對媒體進行公布

多名車主被敲詐勒索

2019年來,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陸續接到受害人李某某、莫某某等多名群眾反映稱——

因資金周轉原因,受害人與「新某貸」公司簽訂單方空白合同,將名下車輛採取「活押」方式(抵押《車輛登記證書》)向「新某貸」公司抵押車輛貸款資金。受害人申請提前還貸或者延期還貸過程中,被「新某貸」公司以各種理由拖延,造成受害人違約,其名下車輛在未經本人同意情況下被「新某貸」公司工作人員強行拖走藏匿,隨後被「新某貸」公司的相關人員索取高額的贖車費用

2017年9月

受害人莫某某將豐田霸道車向「新某貸」公司抵押貸款36萬元,並如期還款9萬元,後因違約一天,被「新某貸」公司拖車藏匿,「新某貸」公司威脅要交319000元本金加違約金才能贖車,並聲稱不交錢就賣車抵債,經報警後,莫某某與「新某貸」公司協商,在支付5000元違約金、拖車費及270000本金後贖回豐田車霸道車。

2017年10月

受害人蔣某某分別將一台日產天籟和一台寶馬730轎車向「新某貸」公司抵押貸款約38萬元,後因天籟超期違約,蔣某某兩台車均被「新某貸」公司強行拖走。隨後「新某貸」公司的「方總」向蔣某某索取兩萬元拖車費,後經蔣某某與「新某貸」公司協商,在被「新某貸」公司罰款8000元後取回被拖車輛,經蔣某某本人確認,前後一共向「新某貸」公司支付了本金、利息和罰金等60萬元左右。

2017年12月

受害人張某某將一台別克君威向「新某貸」公司抵押貸款11.4萬元,因違約車輛被「新某貸」公司強行拖走,並被一姓方男子通過電話要求支付貸款金額40%的違約金,在多次協商過程中,張某某發現在未經其本人同意,該車已2018年7月被過戶他人名下。

2018年4月28日

受害人李某某通過「新某貸」公司的王某某,與「新某貸」公司簽訂單方空白合同,將一部黑色奧迪A6L轎車向「新某貸」公司抵押貸款20萬元,李某某隨後申請提前還貸,後被「新某貸」公司以各種理由拖延,造成李某某違約,該奧迪車在未經李某某同意,被「新某貸」公司拖走藏匿,隨後李某某被「新某貸」公司的工作人員索取從12.5萬元提升至16萬元的贖車費用。因協商未果,李某某至今未將車贖回。

警方調查撥開迷霧

接報後,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立即安排警力對該案件進行初步調查,認為該案件可能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犯罪等「涉惡」違法犯罪行為。南湖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工作專班,對受害人所反映問題進行了詳細調查處理。

經查

「新某貸」公司以危某、方某為首,以客服部王某為主,由客服部上傳下達,對業務員培訓合同如何簽訂空白合同,並審核已簽訂的合同,對貸款人進行催收、通知。

由俞某某、王某某等業務骨幹,通過發放小卡片、朋友推薦等方式,以無抵押貸款、低息貸款辦理手續簡單、發放貸款快等為誘餌吸引客戶,並

以公司規定為由,強行要求客戶簽訂單方空白合同

隨後危某、方某等人設置各種障礙及陷阱,造成貸款人違背意願違約

危某、方某等人安排周某某、張某某等後勤部人員在未取得貸款人同意的情況下,

強行或通過暴力方式在將被抵押車輛開走並藏匿

隨後危某、方某等人以收取高額違約金為目的,以將貸款人車輛扣留、變賣,加急贖回《車輛登記證書》(「綠本」)為手段,

向貸款人實施敲詐勒索。該組織層級明確、分工有序。

南湖警方展開了抓捕,危某、方某等人落網。

警方在偵辦案件過程中,在對該公司以及主要犯罪嫌疑人危某、方某的住處依法搜查時,搜出已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150餘套,車輛《車輛登記證書》(「綠本」)20餘本,並依法查封了「新某貸」公司用於存放被拖回車輛的倉庫(吳圩鎮附近)內的40台小汽車。據初步統計,該案涉案總金額約800餘萬元,受害人數40餘人

目前,南湖警方已對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犯罪的危某、方某涉惡犯罪集團8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並將案件移送青秀區人民檢察院起訴。

| 作者:曾屹崧 黃珉 勞運榮 朱成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K_WkA24BMH2_cNUgNRP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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