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4日,高安市公安局獨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我市某保險公司業務員報警,稱其處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客戶陳某存在騙保嫌疑。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展開調查。
在事故調查中,陳某再三強調事故在獨城鎮某村莊內發生,但其對案件事實的陳述與其他證據存在明顯的邏輯矛盾,種種可疑的跡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初步判斷陳某存在騙保的嫌疑。
圖文無關
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辦案民警通過反覆調閱、分析研判事發現場監控視頻資料,及詢問相關當事人後,民警最終查明了事實真相。原來,陳某與另一當事人之間確實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是兩人因其他事離開了現場。事後,陳某為了讓保險公司提供賠償,便偽造了第二現場。在事實面前,陳某不得不低下了頭,如實交代了事件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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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因拒不交代案件的真實情況,干擾公安機關依法辦案,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法律規定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車險騙局的四大套路
1
擴損,即在保險公司定損之前,將原先受損部位擴大,以提高保險公司理賠額度。
2
偽造,即故意開車撞樹、石墩等物體或者兩車互撞,人為製造交通事故,索取高額賠付;而所撞車輛,實際維修成本並不高,有的甚至會提前換上壞的配件。
3
拼湊,即將不同事故中受損的車輛拼湊到一起,製造發生事故的假象,為不符合理賠要求的車輛獲取理賠,或者向不同保險公司重複索取理賠。
4
碰瓷,即尋找違反交通規則的車輛,貼上去故意發生碰擦。
來源:法治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