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這裡2019年公共租賃住房開始申報了

2019-08-14     沁縣廣播電視台

好消息

記者從上黨區住建局獲悉

從今年8月11日起

上黨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開始了,

來看看你是否符合條件吧?

2019年上黨區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報名的通知

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根據《長治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長縣政發〔2012〕1號)和《長治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長縣政發〔2012〕5號)精神要求,依據區政府確定的2019年保障性住房申請准入條件,現將今年我區公共租賃住房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1、保障對象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主要為本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我區居民戶口且實際居住三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32241元;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於20㎡;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目前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

5、其他規定條件。

(二)新就業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或部隊轉業復員證明,從畢業或轉業復員當月計算起在5年之內的;

2、申請人具有本區居民戶口;

3、在本區勞動關係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目前未購買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

6、其它規定條件。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本區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

2、在本區勞動關係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達一年以上;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區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未租住公有住房;

4、其它規定條件。

(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區域範圍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有自有住房:

1、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用房);

2、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含轉讓)或貨幣分房政策;

3、有待入住的拆遷安置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等;

4、拆遷時選擇貨幣補償的;

5、申請保障之日起前五年內,因離婚、析產、繼承、贈予、出售等原因轉移房屋所有權的住房。

申報程序

1、申請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等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蘇店鎮、蔭城鎮提出申請,社區居委會、蘇店鎮、蔭城鎮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戶口所在地與居住地不在同一社區的,居住地社區也要公示,有工作單位的工作單位也要進行公示);

2、初審合格,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社區居委會,將申請表、證明材料,公示照片上報鎮政府,鎮政府進行複審、公示,將符合條件的經區民政局複查蓋章後,一併上報區住建局;

3、區住建局聯合民政局及有關部門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在電視台、《今日上黨》及上黨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通過公開搖號分配住房。

申報時間

今年的申報時間為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

組織紀律

各申請人要實事求是,據實申報,相關單位如實出具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玩忽職守的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長治市上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8月11日

來源:上黨全媒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J197kWwBvvf6VcSZIPw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