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受益誰出資 湖南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2020-04-11     中國房地產報

中房報記者 趙春林 長沙報道

未來5年,湖南將對城市、縣城(城關鎮)建成於2000年以前、公共設施落後影響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住宅小區(含獨棟住宅樓)進行改造提升,改善群眾居住環境。


昨日,湖南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推進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號),要求按照「先基礎後完善、先功能後提升、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堅持「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大力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優先解決安全問題,優先補齊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見大成效,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湖南省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基本原則是,既要發揮政府的組織引導作用,又要堅持以居民為主體,尊重居民意願,實現問題共找、方案共定、資金共籌、改造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優先實施建成時間較早、設施嚴重落後、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籌資有保障的小區。

按照部署,該省將堅持「一區(片)一策」的原則,對片區內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獨棟、零星、分散的樓房進行歸併整合,鼓勵對片區內距離相近或相連的老舊小區打破空間分割,拆除圍牆等障礙物,拓展公共空間,整合共享公共資源,進行集中連片整體改造。並注重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地域特徵和傳統街巷肌理,創新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風貌建築保護利用方式,加強古樹名木和現有綠化成果保護。

同時,湖南省也明確,已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擬通過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實施改造的棚戶區(居民住房),不屬於老舊小區改造範疇;以居民自建住房為主的區域和城中村暫不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範圍。擬對居民進行徵收補償安置,或者擬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擴建、翻建)方式實施改造的住宅小區(含獨棟住宅樓),不得申報納入中央補助資金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計劃。

該省特彆強調,嚴禁借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之名變相搞房地產開發,堅決杜絕全面開花、盲目上馬,肆意擴大改造內容,隨意拔高改造標準,不充分評估籌資能力,造成「半拉子」工程。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湖南省要求各地推進社區海綿化改造,實施雨污分流,提升排水防澇能力;鼓勵採用節能照明、節水器具,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建設節約型園林綠化,有條件的小區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

據悉,湖南此次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內容包括小區內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公共廁所、園林綠化、照明、圍牆等基礎設施的更新改造,小區內配套養老撫幼、無障礙設施、鄰里中心綜合體、便民市場等服務設施的建設、改造;小區內房屋公共區域修繕、建築節能改造,有條件的居住建築加裝電梯等;與小區關聯的道路和公共運輸、通信、供電、供排水、供氣、供熱、停車庫(場)、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改造提升。

「改造內容分為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基礎類改造內容,即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完善類改造內容,即滿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類改造內容,即豐富社會服務供給的改造。」湖南省住建廳相關人士表示,對基礎類改造內容,堅持應改盡改,中央和省級資金用於基礎類改造內容的占比不得低於70%。

此外,有條件加裝電梯的,湖南省也將納入改造內容,並在資金上予以支持,重點保障。

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資金方面,該省將建立多元化的可持續資金籌措機制。堅持「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建立政府、產權單位、居民合理共擔機制。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單位小區,所在單位要利用自有資金加大對老舊小區改造的投入。水、電、氣、暖、通信等運營企業也要大力支持,承擔一定的設施改造費用。

據了解,湖南省將開展試點示範,在省內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探索建立統籌協調、項目生成、政府與居民合理共擔成本、市場化參與、金融機構支持、群眾共建、項目推進、存量資源整合利用、長效管理等機制,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該省要求各地可結合實際,確定老舊小區改造的具體內容和標準,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於2020年6月底前將改造規劃、改造標準和項目庫報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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