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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長春,2020年2月,森林公安嚴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疫情期間刑拘21人,警方展示收繳的部分野生動物製品。(新華社/圖)
(本文首發於2020年3月12日《南方周末》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特刊「疫線報道」)
一千多條水律蛇(學名滑鼠蛇)再過幾天就要斷糧了,「我這個急啊」,眼看著蛇都瘦下來,離死不遠。
能否進入白名單,要看物種是否繁育技術成熟、健康風險可控、擁有大規模可持續繁育種群且無需從野外捕獲野生個體。
「需要有法規界定,與野生動物在遺傳上相隔多少代,可以算作是養殖的野生動物,比如在野外撿到一個鳥蛋,人工孵化了,算不算野生動物?吃了違法嗎?」
對愛吃「野味」的人來說,按照法規和最新的政策,當下「什麼動物能吃」是很複雜的問題。
老鼠、蝙蝠,曾經能吃,現在不能吃;
養殖的鱷魚、娃娃魚(大鯢),曾經能吃,現在也能吃;
養殖的鵪鶉、鴿子、兔子,現在不能吃,未來能吃;
養殖的蛇、石蛙,曾經能吃,現在不能吃,未來能不能吃,不好說。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儘管還沒有明確證據指出,病毒的源頭就是野生動物,但已被科研證實的是,SARS、H7N9禽流感、伊波拉等新發傳染病,都和動物有關。公眾紛紛指責吃野味的人,把病毒從餐桌帶向世界。
不過,「野味」的定義尚不清晰,菜譜上「野味」並非都是狩獵自野外。長期以來,食用野生動物的人工養殖已經形成龐大的產業,涉及數百萬人的生計,他們不想被「一刀切」叫停。
在野保界看來,社會大規模反思食用野生動物是難得的契機。他們希望藉此規範漏洞重重的野生動物養殖產業,更重要的是,將對野生動物的觀念從「利用」扭轉為「保護」。
目前,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保護派」與「養殖利用派」既有角逐,亦有共識。
哪些動物還能吃?
從昆蟲到人類,自然界有上萬種動物,國內外與動物相關的法律、公約,大都按照名錄管理,例如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的「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指的是列為國家、地方重點保護動物名錄和「三有」名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動物。這就導致了漏網之魚——老鼠、蝙蝠不在上述名錄之內,其食用幾乎不受法律限制。而在名錄之中的動物,也存在野外捕獲的動物混入人工繁育的「洗白」問題。
2020年1月20日,鍾南山稱新冠肺炎存在人傳人情況;之後,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學原校長許智宏等19名院士學者聯名呼籲:杜絕野生動物非法食用和交易,建議緊急修訂野保法;中科院院士、九三學社社員李景虹等也發出類似呼籲。
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宣布,不只是保護動物和「三有」動物,人工繁育飼養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也在禁食之列。
吃老鼠、蝙蝠無法可依的漏洞補上了,「洗白」問題也暫不會出現,新的疑惑隨之產生:哪些動物還能吃?
陸生和水生動物參照不同的目錄管理。對於陸生動物,可循的是制定於2014年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目錄分7大類、159個品種。其中最常見的是豬牛羊雞鴨鵝,還有吉林梅花鹿。
翻閱目錄,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國強和團隊發現了很多意外的結果,比如,鴿子、鵪鶉不在其中,兔子也只收錄了福建黃兔、四川白兔兩種。陳國強分析,該目錄主要收錄原產於我國珍貴或急需保護的畜禽品種,如北京鴨、小尾寒羊等,「不在該目錄里的家禽家畜能不能吃,還要進一步明確」。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曾表示,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公眾已廣泛接受的動物(如兔、鴿等),可列入此目錄。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也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更新的目錄,爭取儘快報批後公布。
對於水生動物而言,可循的是《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或《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養殖業常見的龜類、鱉、鱘魚、鱷魚以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鯢均在列,這些物種的野生種群則禁止食用。
《決定》發布之後,全國大部分地區基本遵循《決定》的意見制定地方草案。有的非常嚴格,如深圳市給公眾開列了一份可以吃的陸生動物的名單,包括豬、牛等。除此之外,貓狗等寵物也不能食用。這曾遭受不少質疑,有網友擔心炭燒牛蛙、紅燒甲魚等常見美食被剔出菜譜。
除了陸生動物,湖北版本禁食名單還包括了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廣東省則已經對交易、食用者提出了具體的罰則。
眼看著蛇都瘦下來離死不遠
所謂「野味」的來源,既有狩獵,也有養殖。《決定》出台,養殖戶著急了。
養蛇戶李暢(化名)困守在湖北恩施利川縣一個山村裡。疫情期間,交通阻絕,他只能四五天喂一次飼料,一千多條水律蛇(學名滑鼠蛇)再過幾天就要斷糧了,「我這個急啊」,眼看著蛇都瘦下來,離死不遠。
恩施的新增病例連續數日為零,交通有望解封,飼料問題也許能解決。李暢此時陷入糾結:根據《決定》,蛇的交易和食用都被禁止,繼續飼養只能是越虧越多,「還欠著一屁股債」。但當地林業局又要求他不能私自放生、宰殺,還得保證蛇的安全。
《決定》出台前,這個產業里的娃娃魚、蛇、竹鼠等是央視欄目《致富經》高頻出現的「明星動物」,城裡的年輕人通過這個節目探秘農村生活,在視頻網站「嗶哩嗶哩」的點擊量動輒一集上萬。
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用途有科研、保育、藥用、食用等,貴州省野生動植物管理站站長冉景丞介紹,貴州省野生動物養殖中的90%都是供食用的。
從扶持到禁止,政府對於食用野生動物養殖的態度,是180度大轉彎。
「這產業不小,也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我們這裡最早養殖石蛙的已養了30年。」江西贛州石蛙(學名棘胸蛙)養殖戶何祥海說,他自己也已養了10年,每年能從市林草局得到數萬元特種養殖補貼。
《決定》出台之後,國家林草局「貫徹落實《決定》的通知」要求,以食用為目的的從事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需撤回並註銷所核發的人工繁育許可證件或文書。如果不能再養石蛙了,何祥海認識的養殖戶年齡多在40到60歲之間,「這麼老了再出門打工,也沒人要了吧」。
南方周末記者採訪了7位蛙、豪豬、蛇等養殖戶發現,蛇的養殖規模相對較大。在養蛇大省廣西,南寧一名養蛇戶說,他目前有七千多條、價值一百多萬的滑鼠蛇和眼鏡蛇存欄,不能交易。而這規模在當地「也就是中下水平」。
國家林草局也強調「科學妥善處置後續事宜」,但對基層林草部門來說,如何處理動物和補償,都是難題。
冉景丞發現,「老百姓的訴求還是非常淳樸,只要補償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存欄的動物就能夠接受。」但這對地方政府而言仍是筆不小的開支,他建議中央財政提供支持。此外,許多野生動物養殖項目是地方政府鼓勵引進、農業部門做產業指導的,在善後上應有部門合力,而非讓林草部門「單打獨鬥」。
可以養的「白名單」
養殖戶的困境,保護生物學界也意識到了,不可能「一刀切」,什麼都禁。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呂植等專家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建議設立「特種繁育動物名錄」即「白名單」,允許繁育子二代以上的動物商業利用,進入市場。
養殖戶們聽說了「白名單」的建議,迅速行動起來。一個石蛙養殖群在《決定》出台後迅速擴容到近500人,群里有人號召每個人寫一份說明,實際就是訴苦書,「最好生動一點,像哭出來一樣」。
在不同行業的養殖戶們看來,這是一個「比誰聲音大」的較量,李暢這段時間加了二十多個微信群,每天焦慮地在各個群里切換。
石蛙養殖戶們不停地撥打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的電話。一位養殖戶傳授策略:「要有理有據,比如說同屬蛙類,為什麼牛蛙可以養,本土的石蛙不可以養?對方可能說本土蛙是野生(動物),那就再問娃娃魚、中華鱉也是野生動物,為什麼又可以養?」
兩棲爬行動物界定為陸生還是水生,存在模糊地帶。陳國強回憶,1988年初定野保法時,水裡待的時間長的動物,如大鯢,算作水生野生動物,由農業部門管理;其他算作陸生,歸林業部門管理。目前,兩個部門正在協商新的目錄。
在江西,養殖規模名列前茅的鷹潭養殖戶蘭珍群自願牽起了頭:「先向省里所有主管部門當面反映問題,然後看微信群里(意見),是不是繼續向部委遞交。不聚眾,不給疫情防控帶來壓力。」
3月9日,蘭珍群帶著一份養殖戶聯合編寫的建議來到江西省政府門前,沒能進入。此前,他已經把這份建議遞交給了江西省林業局。建議的主要觀點是,石蛙養殖技術成熟,不需要野外種群補充,且有重要的扶貧作用,理應繼續存在下去。
避免食用的「黑名單」
相較於爭取進入白名單的養殖戶,野保界則在發起一項不能吃的「黑名單」的活動。黑白名單之間,還有些重疊。
「中國貓科動物保護聯盟」創始人宋大昭聯合朱雀會、西子江生態保育中心等幾家環保組織和有關專家,制定了「野味紅色名錄」,其中既包含普遍認知為是野味的物種,如野雞、野兔、老鷹、果子狸等,也有飯店裡經常出現的物種,如常在火鍋里涮著吃的江團魚、煲湯用的海馬、用來製作廣東食材「花膠」的黃唇魚等。
「公眾往往對野味缺乏最基礎的認識,不知道自己吃的這個東西原來是野生動物。」宋大昭認為,這些動物多數分布廣泛,但也因此成為盜食濫食的目標,危及生態系統的穩定,「製作這個名錄,就是希望公眾能認識這些野生動物,並且意識到它們除了可以吃,還發揮著更大的生態價值」。
西子江生態保育中心創始人李成參與到「黑名單」的篩選工作。他們將石蛙選為「被濫食的動物」,建議公眾避免食用。李成認為,蛙類不是人們常規食用的動物,儘管石蛙養殖戶技術成熟,但有的養殖戶仍然會捕捉野生石蛙牟利。「沒必要繼續作為一種產業去扶持。」
不過,李成亦讚許白名單的思路。「生物多樣性很豐富,隨時都可能發現新的物種、已知物種的新分布,所以『黑名單』是很局限的(列不完)。像『白名單』這樣規定哪些能吃,其他的都受保護,也是個好方法。」
無論黑白名單,各方都不否認,現在可養殖的動物種類相當泛濫。「基本上只要不是法律命令禁止養殖的野生動物,都可以養。」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教授王亞民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
環保組織「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也持此觀點。他認為未來如果要開設「白名單」,應該儘量少、門檻高,為避免各方利益掣肘,需要成立具有獨立性的科學委員會評估、論證、制定。
在呂植等人的建議中,能否進入白名單,要看物種是否繁育技術成熟、健康風險可控、擁有大規模可持續繁育種群且無需從野外捕獲野生個體。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刑事科學技術學院副院長周用武還補充了成本考慮:養殖成功但成本太高的,不能列入。
冉景丞舉例,如穿山甲、豹貓、多種鶴類、鷺類等養殖技術不成熟的動物都不適合進入「白名單」。
石蛙養殖群里,一位養殖戶已意識到,為了不被認為掛羊頭賣狗肉,要與捕捉野生石蛙的「劣跡者」斷交。「養石蛙的人,要剛直不阿地舉報抓野生蛙人員,自己更需以身作則,保證不碰野生蛙。」
2020年2月20日,華南海鮮批發市場,全副武裝的工作人員正準備進入。 (南方周末記者 馬肅平/圖)
修法不解決執法問題
即便「白名單」的方案被落實,還需要有管理的細則。
目前,陸生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的主管部門都是林業部門,禽畜養殖繁育則是歸農業部門。
一些專家表示,這有「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之嫌,亦發生過地方林業部門濫發人工繁育許可證,疏於監管,甚至為非法交易「洗白」開方便之門的問題。因此應該將保護與利用徹底分開,由農業部門主管「白名單」。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天寶則提醒,分開和不分開,各有利弊。即使交給農業部門,也不能完全避免「洗白」。在一個部門下也可互不衝突地行使職能,分開到兩個部門,牽扯到跨部門協調,執法效率反而可能下降。「修法不能解決執法問題,需要法律對該部門的職權範圍作出更清晰的界定。」
周用武是國內鑑定野生動物的權威專家,他提出,現行法規對「野生」和「養殖」的界定模糊,令他感到棘手。「需要有法規界定,與野生動物在遺傳上相隔多少代,可以算作是養殖的野生動物,比如在野外撿到一個鳥蛋,人工孵化了,算不算野生動物?吃了違法嗎?」
現在森林公安只能鑑定被檢查的動物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野生動物,還不能區分野外生存的動物和養殖的野生動物,也即很禁食「野味」黑白名單難調查洗白問題。
實際上,現行野保法已經規定要建立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專用標識制度,養殖戶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保證可追溯。「但距離(上次)野保法已經修訂4年了,完善的標識制度還沒落實到位。」周用武說,野生動物保護名錄要求每5年更新一次,現在也沒有更新過。「這就不是完善法律的問題了。」
秦天寶建議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進入「白名單」的企業實行嚴格的動態管理。人工繁育許可證在線上公開,養殖戶的存欄動物數量、一隻動物從養殖到流入餐館的數據也都要記錄,公眾可在合理範圍內監督。這既可成為主管部門的監管手段,也能倒推發證部門審慎發證、對發證後養殖戶的行為負起監督責任。
蘭珍群表示,近幾年農業農村部給養殖的石蛙提供溯源二維碼技術,洗白行為有所遏制。
要做到可追溯,還存在一些現實難點:養殖、檢疫、市場准入的主管部門分別是林草、農業、市場,三個部門的規定可能存在「對不上號」的情況。比如一個養殖戶想到市場上售賣竹鼠,營業執照、經營許可都辦齊了,唯獨檢疫證辦不下來——農業部門尚沒出台針對竹鼠的檢疫標準。
野保法修訂,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也許能成為打破部門壁壘的契機。
秦天寶提到,修法的目的除了讓野保法更為科學合理完善之外,還希望加強該法與動物防疫法以及未來將制定的生物安全法的對接,形成以生物安全法為核心,其他法律各司其職的生物安全法律體系。
張伯駒還記得2016年野保法修訂時,全國人大法工委邀請他們參與修法諮詢會時遇見的尷尬一幕:在會場上,支持野生動物利用派有十幾名人士,而支持保護派的,包括自然之友代表在內也只有寥寥三人。沒想到,一場疫情頃刻間改變了力量配比。「當然,保護和利用之間仍會有利益博弈,但現在博弈的態勢已經在向保護一端傾斜。」張伯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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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記者 楊凱奇 南方周末實習生 楊習得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Gxfb0HABgx9BqZZIMDB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