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生欺凌,最高法最新意見傳遞了什麼信號?

2024-05-31   河南都市頻道

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以及犯罪防治一直是關注度較高的社會熱點。最高人民法院5月30日發布《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見》,對於學生欺凌和校園糾紛、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以及涉未成年人撫養和探望權等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求。

《意見》要求,依法從嚴處理學生欺凌,這個「嚴」字實際上是對誰提出了要求?《意見》還要求,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容不縱容,對於主觀惡性深、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的,絕不姑息縱容,堅決依法懲治。

這樣的懲處規定傳遞出什麼信號?如何解讀?此外,對於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人,如何更有效地讓其加強家庭監護?

依法從嚴處理學生欺凌

先來關注學生欺凌和校園糾紛的相關規定。《意見》要求,依法從嚴處理學生欺凌,妥善處理校園糾紛。

《意見》要求,未成年人因學生欺凌等行為遭受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欺凌行為的強度、持續時間以及對被侵害人身體、心理造成的損害後果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判決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蔡金芳:學生欺凌和校園糾紛如果處理不好,對未成年人影響非常大,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管理秩序,所以《意見》明確要從嚴處理學生欺凌,要求法院在工作中發現學生欺凌苗頭的,及時和學校、培訓機構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溝通,要求進行嚴肅處理,也要求法院及時跟進進展。

充分發揮賠禮道歉的修復、撫慰、誡勉功能和作用,探索通過訴前調解等方式,促使實施學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誠賠禮道歉。學校、培訓機構等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依法判決承擔侵權責任,並根據情況發送司法建議。欺凌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生欺凌事件時有發生

近年來,全社會共同強化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但學生欺凌事件仍時有發生。來看近期發生的兩起案例。

  • 5月29日,湖北宜昌宜都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5月28日,該局在工作中發現網絡上出現一條毆打他人的視頻,遂開展偵查調查。事件系因瑣事產生矛盾並發生口角,打人的三名學生均為未成年人,已傳喚調查。
  • 5月22日,廣西南寧隆安縣教育局通報:龍翔學校隆安校區中學生趙某某、蒙某某等8人對同校同學張某(男,13歲)通過毆打、水燙等方式進行欺凌,造成張某身體多處受傷。公安機關對年滿16周歲的2名涉事學生採取刑事拘留,對未滿16周歲的其餘6名涉事學生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依法從嚴處理學生欺凌

對誰提出「嚴」要求?

此次《意見》要求,依法從嚴處理學生欺凌。這個「嚴」字,實際上是對誰提出了要求呢?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宋英輝:對於一般性的學生欺凌,要及時處置不要拖,覺得小孩鬧著玩就不用管,結果欺凌越來越厲害。也體現在學校責任的落實,學校和培訓機構有照護的義務,要求為在校的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如果學校沒有盡到應該盡的職責,該管束沒管束,沒有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如果在學校裡面發生了侵權的事情,學校或者培訓機構就應該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主要是賠償方面。

遭受欺凌 賠償費用可以包括哪些方面?

對遭受欺凌的未成年人,如何去賠償?對於賠償費用的確定,《意見》也明確了要求。

《意見》指出,未成年人的人身權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法院應當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發育、成長和康復需要,依法確定賠償費用。對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蔡金芳:對於欺凌給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上的傷害,精神上的傷害,《意見》還明確了,要考慮到未成年人身體發育的特點,在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時候,可以參照成年人的標準適當提高。

另外,《意見》還明確,人民法院審理校園糾紛案件,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積極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維權,堅決依法懲治各類「校鬧」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未成年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發生人身損害,學校已經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依法判決學校不承擔侵權責任,為學校依法依規開展教學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精神損害賠償可參照成年人標準適當提高

對於學生欺凌事件,《意見》要求的賠償費用,包括已經發生的醫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還有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可以參照成年人的標準適當提高。

近三年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呈上升趨勢

學生欺凌問題不容忽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上個月最高法公布的數據顯示,近三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處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容不縱容

此次《意見》也要求,加強涉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容不縱容。對於主觀惡性深、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特別是屢教不改的,絕不姑息縱容,堅決依法懲治,確保司法公正。這傳遞出了什麼信號,該如何解讀呢?

精準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確保司法公正

《意見》明確,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容不縱容。精準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準確把握和判斷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導致犯罪的深層次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對於主觀惡性深、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特別是屢教不改的,絕不姑息縱容,堅決依法懲治,確保司法公正。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宋英輝:如果說屬於不太嚴重的,有治安處罰。另外這次預防法修改之後,實際上有三種嚴厲程度不同的法律後果。一種是矯治教育,公安機關可以做,還有一種是專門矯治教育,是對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觸犯刑法,採取的一種措施。這種措施從某種程度上講,可能比判處刑罰還會嚴厲,為什麼說嚴厲?因為沒有期限的限制,刑法因為未成年人不能判處死刑,基本上就是判個十幾年,在裡面如果表現好還有減刑,所以說基本上過十多年也就出來了。但是專門矯治教育沒有期限,只是說過幾年,比方說過三年對風險做一個評估,一直讓你沒有風險,這個措施其實是封閉的,叫閉環管理,實際上更嚴厲。除了這些措施之外,未成年人的父母作為監護人也要承擔侵權責任,所以說就把不負刑事責任誤讀為什麼責任都沒有,好像對他也沒什麼辦法,其實法律是有措施的。

建立「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分析報告機制

此外,《意見》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通過構建犯罪成因、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相關場所法定義務落實情況、網絡保護等分析報告機制,為未成年人構築全鏈條、多層次、見實效的防護網絡。

《意見》明確,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應當逐案審查相關國家機關、居委會、村委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時,是否履行了強制報告責任,並形成報告附卷,評議案件時單獨予以說明。對存在應當報告而未報告情形的,應當及時發送司法建議;對涉嫌違紀或者違法犯罪的,及時將相關線索移送主管部門處理。同時,對發生在賓館、酒店、電競酒店等場所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應當執行相關場所法定義務落實情況分析報告機制。

家庭監護管教缺失 法院可予以訓誡

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監護管教十分重要。《意見》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案件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存在其他因家庭監護管教缺失、不當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根據情況,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並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監護人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可予以處罰

如果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監護人拒不履行,還有沒有更進一步的措施呢?如何更有效地讓監護人加強家庭監護?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宋英輝:責令他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如果監護人拒不履行,拒不接受,法院就可以進行拘留、罰款,按照司法處罰措施。如果他有監護侵害行為,有幾種情況,一種是監護侵害,侵害比較嚴重的可能不太適合做監護人,可以剝奪(監護權)。另外他教唆未成年犯罪的,還有本身有性方面扭曲的,比方說性侵害之類的這種,這都不太適合做監護人,都要剝奪(監護權)。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