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謝燕平涉嫌單位行賄罪一案。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謝燕平原為百色潤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法人代表、總經理。2013年期間,百色潤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澤公司)開發建設百色市右江區棉紡廠舊城改造項目,計劃將44.7畝使用性質從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潤澤公司得知當時任百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韋瑞靈(另案處理)到公司考察,為了讓韋瑞靈在舊城改造上提供幫助,被告人謝燕平及其他股東高志軍等4人,在公司食堂招待韋瑞靈之際送上100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匯率為79.345萬元),希望韋瑞靈在潤澤公司土地變性問題上給予關照,韋瑞靈表示同意,讓潤澤公司先與百色市右江區政府對接,如果遇到需要他協調的問題,將儘量提供幫助。
公訴機關認為:
百色潤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100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匯率為79.345萬元),情節嚴重,被告人謝燕平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單位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謝燕平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從寬處理。
被告人謝燕平對上述指控均無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過,接受法律的懲罰。
庭審中,法庭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海城區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來源:海城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