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老年人權益,別被「忤逆不孝」帶歪樓

2019-07-18     澎湃新聞評論

評論君說

「忤逆不孝」和現代法治中的「維護老年人權益」確實不是一個概念。司法措施要貼近現實,但仍應注意司法文件的嚴肅性。

作者 |歐陽晨雨

7月11日,陝西省旬陽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下發《關於依法打擊忤逆不孝違法行為的通告》。因為司法文件的名字當中出現了「忤逆不孝」的提法,在輿論場裡引發了不小的爭議。有人認為:五四運動都100年了,「忤逆不孝」的舊詞又重新進入司法文件,有一些刺眼。

其實,仔細看一下文件,就會發現這份聯合通告對農村虐待老人、侵害老人利益的行為做了有的放矢的規定,十分「接地氣」。

比如,明確規定「子女居住在新房樓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舊房危房中」「霸占老人『一折通』」,「將政府發放的補助金、養老金據為己有」等6種情形,將被依法打擊整治,並明確了具體的方式和方法。

再比如,有些子女和老人分戶,自己在城裡面有房有車,老人卻被統計成了「貧困戶」,結果有了文件里所指出的「鼓動煽動、教唆恐嚇驅使老人到縣鎮村索要扶貧惠農政策,並利用不正當手段要挾當地政府、幫扶幹部」「意圖套取或已經套取國家惠民政策或扶貧政策」等侵害老年人權益的現象。這些雖然沒有明確載入有關法律條文,但現實中卻不容忽視,而依法懲治也符合保障老年人權益的立法精神。

儘管我國在《憲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中劃定紅線,但現實中仍不乏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亂象,特別是在一些農村地區,老人贍養沒有著落,被家人歧視、侮辱、打罵,甚至是傷害、虐待、遺棄等問題並不鮮見。有關法律條款過於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是一個重要原因。這次旬陽縣司法機關的聯合文件,還是相當「接地氣」的,足見當地對保障老年人權益的確動了腦筋,也下了決心。

不過,「忤逆不孝」和現代法治中的「維護老年人權益」確實不是一個概念。司法措施要貼近現實,但仍應注意司法文件的嚴肅性。翻看《憲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條款,不僅找不到「忤逆不孝」的措辭,甚至連「孝順」這個詞語也難見蹤影。「忤逆不孝」這個詞語,重新出現在一份地方政法機關的正式通告中,總是容易讓人產生一些誤讀。

保障老年人權益,是法治文明的體現,但別被一個「忤逆不孝」的陳腐措辭搞砸了,也要防止正常的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司法行動,被帶歪樓。

※ 編輯|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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