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廣東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解讀條例亮點。據悉,該《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條例》共51條,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發布會現場
明確廣東「平安建設」八項任務
「《條例》明確了平安建設的主要任務和相關單位的職責定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永康介紹,平安建設八項主要任務,包括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範化解社會風險和矛盾糾紛、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健全實有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平安建設任務。
《條例》中提到,相關部門應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鼓勵相關法律工作者以及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學生髮揮專業優勢開展法治宣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同時,規定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推動社會心理服務和教育進學校、進社區、進單位、進家庭。
《條例》還針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強化了相關管理與服務。如:在重點區域防控方面,要求學校、醫院、公園、車站碼頭等區域的管理和運營單位應配備安防人員和設施設備,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防範暴力恐怖活動,提高防控能力;在有關人群服務與管理方面,要求司法行政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流浪乞討人員等的服務與管理。
此外,《條例》中明確,公安、網信、通信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和防護工作,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綜合防控體系,開展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加強對網絡運營者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網絡運營者應當履行網絡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保障網絡數據安全和用戶信息安全,防範網絡安全風險。
《條例》還分別對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醫療糾紛防治、掃黑除惡等領域作出了相應規定。另外,《條例》規定了重點治理和掛牌整治機制,對平安建設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實施重點治理,對平安建設突出問題實施掛牌整治。
未達到平安建設目標將被追責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體現了廣東特色,對平安建設重點領域作出前瞻性制度安排。陳永康介紹,針對網際網路的特點與需要,把「科技支撐」作為平安廣東建設的重要內容,規定省平安建設組織協調機構要制定平安廣東智能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建立健全平安建設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公共安全視頻資源聯網應用,提昇平安廣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同時,廣東地處沿海,考慮到維護近岸海域安全和國家海洋權益,《條例》規定了近岸海域管控,要求沿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堅持陸海統籌,牽頭建立健全近岸海域管控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機構的協作配合。
《條例》堅持獎懲分明,要求省平安建設組織協調機構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推動落實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條例》明確,對未達到平安建設目標要求的,將按規定追究相關單位、組織和個人的責任;履行職責不力將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予以約談等。
開展工作督查,促進條例落地
近年來,全省社會穩定,掃黑除惡成就顯著。2016年至2020年,廣東全省刑事案件總量同比逐年下降。2018年至2020年全省命案發生率連續3年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三年來,廣東共計打掉涉黑組織279個、惡勢力犯罪集團1126個、涉惡犯罪團伙8178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總體成效連續三年位列全國第一。
「《條例》是廣東省第一部關於平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黃文平說,下一步,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將在全省組織開展工作督查和執法檢查,促進工作落實落細、平安建設責任制落實到位。
「今年10月全省所有鄉鎮(街道)已全面建成社工站,並配備社工1.3萬人,到明年底將打造一支近3萬人的基層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主動識別困難群眾、主動落實惠民政策。」廣東省民政廳副廳長熊松則表示,全省民政部門將兜住民生保障底線、夯實基層治理基礎、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協同築牢平安建設防線。
作為人口大省,廣東常住人口達1.26億人,其中流動人口5207萬人。對此,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副局長羅志強表示,將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登記工作、推動居住證制度全覆蓋,發動流動人口廣泛參與公共服務與公益活動,不斷提升實有人口服務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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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嚴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