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告誡函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利益和良好價格秩序,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依法合規經營。
二、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不公平高價銷售藥品、口罩、消毒用品等商品。
三、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實施壟斷協議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五、不得捏造、散布謠言,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六、行業協會及其他單位要加強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積極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本提醒告誡函發出後,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進一步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後仍不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廣大消費者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