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發布的《2014年12月中國房地產指數系統百城價格指數報告》來看,房價仍然呈上漲趨勢,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的房價都已經超過3萬元每平方米,如標題所說8000元買一套房的事情只能是天方夜譚,那麼她又為何會上當?結局又將如何?
家住江西的胡素蘭一直有一個亟待解決的煩惱,那就是房子,她和丈夫結婚以後,帶著2個孩子和2個小姑子、公公婆婆8口人住在一個單元樓中,單元樓房子不足百平米,住這麼多人,連呼吸都困難,但是兩人工資又不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換個地方住。
2015年7月她的堂哥丘志遠突然找到她,說是有廉租房8000元一套,問她買不買,起初胡素蘭也不相信有這種好事,但丘志遠說得有鼻子有眼,說是某領導拿了很多廉租房的指標,急需轉手,所以才會這麼便宜,胡素蘭將信將疑,但心中又有一個聲音說:「萬一呢?」
胡素蘭回家就翻出存摺來,連忙去銀行給丘志遠說的廉租房指標代理人匯去了8000元,當時還有一位叫做劉佳敏的律師給她做擔保,她從此對這件事深信不疑,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代理人不見蹤影了,房子也沒有下落,胡素蘭找到劉佳敏,真相卻讓她猶遭噩夢,無法接受。
找到劉佳敏後,胡素蘭才知道買了廉租房可不只是一兩個,而是成百上千,他們也全都和胡素蘭一樣,都找不到代理人了,找到劉佳敏這裡,劉佳敏不耐煩地驅趕著他們,胡素蘭沒有辦法,去找丘志遠商量,丘志遠說再等等,等著等著劉佳敏就進了監獄。
這切切實實是一場大騙局!而且是從上到下騙過來的,警方梳理了整個鏈條,抓了一串人才總算梳理出這個騙局,它最早開始於一個男人,就是曹五古,他們縣裡廉租房指標下來以後,一部分沒有拿到的人捶胸頓足、唉聲嘆氣,這讓曹五古靈光一現。
他猜想自己是不是可以通過廉租房相關的騙局騙到錢?越想就越蠢蠢欲動,拉著兄弟羅江文就開始實施,這種騙局都是廣撒網,願者上鉤,由於是沒聽過的新騙局,很多人都相信了,其中就包括曹五古新交的女朋友周金鳳。
周金鳳本來不願意干,曹五古說可以讓領導給她找一個北京的工作,她就信了,到處給曹五古宣傳這件事,但是她發展的下家,也是幫助曹五古進行宣傳的人員,其中就包括劉佳敏,她以如果領導的指標完成了,他的編制也就有望了,就這麼獲得了劉佳敏的幫助。
於是在曹五古、羅江文之下,又有了周金鳳、劉佳敏作為支持,一時之間就形成了一個看似正規的鏈條,也就騙到了丘志遠,騙到了胡素蘭,胡素蘭知道這一切之後當真是兩眼發黑,其他上千人不少都是借錢買這個廉租房的,更是有人喊著要自殺。
好在這些罪魁禍首都被抓到了,那麼他們構成什麼罪?他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因此構成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以數額大小和情節嚴重程度定罪處罰:
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數額較大為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五十萬元以上,各省市縣可以根據經濟水平進行調整,但萬變不離其宗。
由於這是共同犯罪,每個人參與的程度不一樣,對結果造成的影響大小不一樣,最終從犯羅江文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罰金10萬元;周金鳳14年6個月有期徒刑;劉佳敏14年有期徒刑,罰金50萬元。主犯曹五古倒是逃過一罰,為什麼?
在審訊期間曹五古突發疾病,不治身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因此曹五古就這樣無罪了。
但是法律上不對他進行懲罰,不代表他就真的沒有罪孽在身,刑事上他已經死亡所以不用負責,但不代表民事上不用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這時候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以曹五古的遺產進行償還,但是曹五古早就把錢花得差不多了,雖然可以把他的物品拍賣以後用來抵債,可是對於上千人被騙走的8000元來說,仍然於事無補,屬於杯水車薪,錢沒了,就是沒了。
這裡也再次提醒大家,不要相信這種天上掉餡餅一樣的「好事」,不要存在「也許是真的」這種僥倖心理,廉租房本身救濟的對象也是特困人群,需要申請加審核以後才能租到,不可能出現轉手指標這種情況,如果發現當地有違規運作的情況,可以直接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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