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這個算盤打得夠精!

2023-12-25     木子默

原標題: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這個算盤打得夠精!

01.

不婚不育保平安?但是如果只談戀愛不結婚到最後可能麻煩更多,特別是同居不領證,如果最後兩個人感情不和要分手,恐怕不如有一紙婚書更能保證雙方利益。

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一對夫妻就發生了這樣的問題,吳興與石香於2015年相識,年底舉辦婚禮後同居,婚後雙方因年齡問題未辦理結婚登記。

其實在很多農村,只要舉辦婚禮儀式就等於已經昭告雙方親友結婚,形成了事實婚姻,吳興與石香在2015年因為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沒有領取結婚證也算正常。

這種情況,先舉辦婚禮等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再領證,完全沒有問題,但是沒想到雙方在沒領證的情況下生育了兩個孩子,這就有點麻煩了。

2016年和2018年,石香先後生下兩個女兒。2022年,雙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並因子女撫養問題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大女兒由吳興撫養,二女兒由石香撫養。

02.

日子過不下去了,兩個人準備分居離婚,每個人撫養一個孩子倒也不失公平,只是沒想到後來又發生了一些小插曲。

雙方今年再次鬧上法庭,吳興認為石香在婚禮時收取7萬餘元彩禮費,現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應予以返還。

不過吳興列出給前妻石香的彩禮讓人大開眼界,這個男人真的一筆一筆的帳算得夠清。

吳興起訴前妻石香時向法庭列出彩禮清單:現金13000元;豬肉19560元;黑米飯、糍粑11100元;雞鴨7436元;水果2500元;插秧送彩禮現金11000元等,彩禮共計70496元;2015年女方家建新房,男方先後投勞投工174天,按200元/天共計34800元。

好在法院經審理查明後認為,雙方雖沒有結婚登記,但已實質上具備「夫妻之實」。且石香為吳興生育兩名子女付出較多,男方要求返還禮金不予支持。

給法院點一個贊,就該這樣判決!

03.

看了吳興列出的彩禮清單真的讓人佩服,肉、水果蔬菜、主食都算進去了,摳成這樣絕了!

這分明就是一個有心計的男人,給前妻家花的每一筆錢都記得門清,就連岳父家蓋房幫忙也按天計算了。

如果按照7萬彩禮算,前妻和他生活了7年,摺合每個月只需要花416元,就能娶一個給自己洗衣做飯連帶生兩個孩子的保姆,也太划算了!

既然他小帳算得這麼好,他是不是也該計算一下前妻為他生了兩個孩子的生育費、帶孩子的保姆費、洗衣做飯照顧公婆費用?

有一個網友替他們算了一下帳:

算上彩禮8萬不到,男方的清了。現在算一算女方嫁給他七年,生了兩個孩子,按照三千一個月的工資 3000x12=36000,7年就是252000。去掉他的彩禮80000=172000。 一日夫妻百日恩零頭不要了,再補女方17萬就行了!

這件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婚姻法規定年齡還是有必要的,否則心智不成熟的兩個人走到一起以後沒有承擔婚姻帶來風險的勇氣和能力。

婚姻從來不是一加一等於二那麼簡單,在婚姻關係中從來沒有等價交換一說,誰付出得多了誰付出得少了,真的不能計較那麼多。

這件事同時告誡女孩子,婚前同居有風險,未婚同居生孩子更後患無窮,這件事中的男子很有可能是因為嫌棄生兩個女兒導致分手,自己釀了苦酒,還要搭上兩個孩子一起品嘗。

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何苦呢!

本文話題:這個男人真是奇葩,小算盤打得夠精。歡迎留言說說你的看法。

文/木子默,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全網分發,抄襲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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