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珠海格創集城9·9觸電事故查明,多人被建議追究法律責任

2024-01-20     中國基建報

原標題:致1死,珠海格創集城9·9觸電事故查明,多人被建議追究法律責任

1月20日,本報從珠海市香洲區政府獲悉,珠海香洲區格創集城廣場9·9觸電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3年9月9日,香洲區格創集城廣場S1地塊1棟B座8層一處辦公用房裝修施工現場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廣東坤建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死亡。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企業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現場作業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本起事故的相關單位包括:廣東坤建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珠海格創新空間發展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查明,在格創新空間公司運營總監王某的洽談下,2023年8月10日,格創新空間公司和坤建城公司簽訂了《產業用房租賃合同》,格創新空間公司將位於香洲區格創集城廣場S1地塊1棟B座8層808部分辦公用房出租給坤建城公司。截至事發前,格創新空間公司及王某本人均未將上述辦公用房的租賃情況告知格力物業公司。

坤建城公司於2023年8月20日左右開始自行組織工人進行室內裝修。截至事發前,坤建城公司未就裝修裝飾情況向格創新空間公司進行過報備,也未將裝修情況告知格創新空間公司和格力物業公司。

2023年9月9日18時30分許,坤建城公司施工班組一行8人來到格創集城廣場S1地塊1棟B座8層裝修施工現場,召開班前會後便開始施工。當晚,林某1(死者)負責安裝其中兩間辦公室內的頂燈,其他人員均未和林某1在同一房間內施工。20時左右,班組長陳某1從事發房間經過時,看到林某1在事發房間內隔間安裝頂燈。21時20分許,工友林某2下班時,從走廊喊林某1一起下班但沒有得到回應,因平時林某1負責開車接送工友上下班,經常會早一點下班,所以林某2當時並未在意,就同另外幾個工友一起乘電梯下到負一樓車庫。林某2等人在車庫找到接送車後並未看到林某1,林某2打電話給林某1但一直無人接聽,之後,林某2和工友陳某2一起上到8樓施工現場尋找林某1。林某2在事發房間外的走廊上看到房間內有閃光,因當時事發房間並未亮燈,借著走廊上的燈光,林某2看到有人躺在事發房間內隔間的地上,閃光處為林某1佩戴的耳機。來到事發房間的內隔間,林某2看到人字梯傾斜並靠在外窗玻璃上,林某1面部朝下趴在地面上,身上穿著長袖工服和勞保鞋,未佩戴安全帽和手套,眼角有血流出,觸摸林某1手腳都是涼的。林某2立即喊來附近的陳某2,讓其打電話通知陳某1, 隨後趕來的工友周某某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林某2等三人根據醫生的電話指示對林某1展開急救,大約10分鐘後,急救醫生到達現場並確認林某1死亡。林某1被確認死亡後,陳某1在事故現場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林某1安全意識淡薄,其本人未持有電工證,在未斷電的情況下,冒險進行帶電接線作業,且接線過程中未佩戴絕緣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2,其在作業過程中右手不慎觸碰到帶電的照明線路電芯,身體與周圍金屬物體形成迴路,導致其本人觸電身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則包括三個層面:

1.坤建城公司未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弄虛作假,未按規定對工人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工人未經考核合格直接上崗作業,工人未能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嚴格落實特種作業管理,水電安裝工林某1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作業)進行照明線路接線安裝作業;未採取措施消除9月9日晚林某1帶電進行接線作業的事故隱患;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格創新空間公司進行裝修報備,也未將裝修情況告知格力物業公司,私自進行裝修施工。

2.格創新空間公司未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歷次安全生產檢查只針對已進行裝修報備的區域開展,未對已出租但未進行裝修報備的區域開展安全檢查;未對承租單位坤建城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未對坤建城公司在格創集城廣場的租賃區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坤建城公司在其運營區域內私自開展了20天的裝修施工。格創新空間公司運營總監王某未將坤建城公司租賃情況及時告知格力物業公司跟進管理。

3.格力物業公司未認真履行巡查管理義務,對尚未進行裝修報備區域的安全巡查存在明顯漏洞,未能及時發現並制止坤建城公司未經裝修報備私自開展裝修的行為。

調查組認為,黃某某,廣東坤建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莊某某,廣東坤建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現場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樊某某,珠海格創新空間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王某,珠海格創新空間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總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此外,廣東坤建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珠海格創新空間發展有限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珠海格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建議由區住建局聯合鳳山街道辦依法進行處理。(文|中國基建報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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