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7日13:50分左右,新疆某礦業電工在+800水平10-1煤層運輸大巷檢修無極繩絞車開關時,不幸觸電。14:09 分由現場人員送至井底車場,並及時採取了人工呼吸等搶救措施,於14: 20分升到地面,15: 10分救護車送至庫爾勒951醫院救治,15:22分接醫院通知搶救無效死亡。
觸電原因:檢修開關沒有停電。
《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二條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嚴禁帶電搬遷非本安型電氣設備、電纜,採用電纜供電的移動式用電設備不受此限。
檢修或者搬遷前,必須切斷上級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甲烷濃度低於1%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 「有人工作,不准送電」字樣的警示牌, 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電工在現場實際檢修工作中,思想麻痹,一直認為不帶電不能及時處理故障;多次違章,本人和他人都認為沒有事,領導認為干慣了,也沒有事,成為默認;無人制止,導致事故的發生。
但在現場檢查中發現:
1.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多有發生;
2.搬遷非本安型電氣設備、電纜時有發生;
3.在檢修或搬遷前,不停止上一級電源,只是停止本身開關而已;
4.停電只是按下停止按鈕,未閉鎖,未掛牌;
5.開蓋前,未進行檢查甲烷濃度;
6.開蓋後,不驗電,放電,接地。
在檢修開蓋前,必須遵守程序:
1.對照供電圖,查找所檢修低壓電氣設備的上一級開關停電;
2.停電前,和礦調度聯繫,批准後方可操作;
3.停電待隊組的設備不帶負荷的情況下,停電、閉鎖、掛牌;
4.開蓋前,檢查10m範圍內的甲烷濃度低於1%時,方可開蓋;
5.開蓋後,電工驗電、放電、接地;
6.開始檢查檢修。
在現場檢修電氣設備,堅決不要麻痹大意,不要認為多年一直就是這樣干,電工要嚴格按照停送電制度和停電程序檢查檢修,確保電工不再發生觸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