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陝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職普4:6政策

2020-05-01     商洛新聞網

4月30日,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我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的通知已下發,明確各市建立並利用市級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台開展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鞏固落實職普比4:6的政策。公辦民辦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及違規跨區域招生。

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我省將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模式。

今年西咸新區招生仍由

西安咸陽原行政區劃組織

通知中明確,省直管縣(市)的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市級統籌管理的原則進行,招生計劃、招生錄取和學籍註冊等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負責。2020年西咸新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繼續由西安市、咸陽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區劃組織實施。

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我省將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模式。各市(區)要加強統籌,提前謀劃,根據當地實際,優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20年上半年,各市(區)要出台本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向社會進行公告,明確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方式和條件,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高中班額不得超50人

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告

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的班額控制在50人,堅決杜絕高一年級新增「大班額」。市級教育政部門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在去年實現職普比4:6的基礎上繼續鞏固落實政策要求,根據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批覆辦學規模、往年招生結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年度目標、規範辦學狀況以及初中畢業生數量等情況,科學編制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實行一次性下達,下達後不得調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實行備案制,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須於2020年6月30日前,將轄區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報告(包括編制原則、主要依據、初中畢業生情況、普通高中分類招生計劃等)和招生計劃表報省教育廳備案,並將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告。

優質高中

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

定向分配到

區域內各初中學校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應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將優質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並重點向區域內農村初中、薄弱初中進行傾斜,將指標分配計劃在學生填報志願前向社會公布。定向分配招生計劃要在滿足當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確保優質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計劃全部完成,進一步擴大區域內享受優質高中資源的覆蓋面。

公辦民辦高中同步招生

不得提前及違規跨區域招生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一視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權,按照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健全完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科學利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充分尊重考生志願,明確招生錄取的條件、程序和要求,規範管理,細化流程,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市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明確錄取計分科目,根據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計劃等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並向社會公布。

未經省教育廳同意

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區招生

所有普通高中要以審批地招生為主,生源不足時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在本市域內進行招生。未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區招生;未經省教育廳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區招生。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所有學校(含民辦高中)的報名、招生錄取等工作,必須通過市級建立的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台開展。

特長生計劃

不得超學校招生計劃的5%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體育、藝術等特長生招生政策,嚴格審核招生學校的資質、招生範圍和錄取標準,其招生名額要納入統一招生計劃,計劃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主動公開招生過程和錄取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錄取,不得擅自從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錄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資格的學校,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嚴禁空掛學籍

禁止同時註冊普高

及中職「雙重學籍」

各地及時將學生信息錄入到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註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

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省內其他市(區、縣)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嚴禁同時註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秋季開學後,各市組織對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學籍註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等現象,嚴查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和大班額等情況。招生錄取和學籍註冊結束後,省教育廳將進行比對分析並進行隨機檢查,對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保證隨遷子女參加中考

地方性照顧加分一律取消

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關於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在陝參加升學考試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軍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除國家規定的照顧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項目原則上一律取消。

學校違規招生

將受調減招生計劃

吊銷辦學許可等處理

通知要求,各地對於發生違規招生、違規辦學、未使用市級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台等行為的學校,根據違規情節程度給予負責人約談、通報批評和進行相關責任追究;對學校採取限制申報評優樹模、調減招生計劃、省級示範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黃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對於違規的民辦學校,將調減下一年招生計劃;對於違規情節較重、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學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對學校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市縣教育部門,將依規依紀進行責任追究。(來源:1018陝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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