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執行法官驅車數百里,親手交付30萬元執行款

2019-07-29     新密市人民法院

7月16日上午,一輛警車從河南新密出發,向著目的地周口市西華縣飛馳而去。車上坐著的,是新密法院執行法官一行。在法官身邊的黑色袋子裡,裝著剛從銀行取出的30萬元現金。此次他們前去周口,就是專門向申請執行人宋某交付這30萬元執行款的。

2001年,被執行人劉某、趙某等6人合夥開鑿鋁石井,被執行人劉某僱傭申請執行人宋某從事打井工作。一天,宋某在井下幹活後乘坐罐籠升井,罐籠升至半空中時意外撞到井壁,造成宋某頸椎嚴重受傷。後經醫院治療,宋某癱瘓在床。2002年,宋某將劉某等6人訴至法院。因宋某傷情不穩定,無法進行傷情鑑定,法院遂依法判決劉某賠償宋某先期治療費4.9萬餘元,趙某等五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並釋明其他後續費用待傷情鑑定後可另行主張。後宋某因下身癱瘓,喪失行動能力,被鑑定為二級傷殘,長期需要專人護理。2014年,宋某再次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劉某賠償宋某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64萬餘元,趙某等5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定義務,申請執行人宋某於2015年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受理該案後,經調查核實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且其本人早已遠走他鄉,杳無音信。其他被執行人名下也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就此陷入僵局。後該案被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9年7月,執行法官在例行查詢時偶然發現,其中一名被執行人蔡某銀行帳戶中有15萬元資金。執行法官不敢有絲毫懈怠,當即對該筆款項進行了凍結扣劃。隨後,執行法官通知被執行人蔡某到庭,向其講明法院的執行措施,並向其詳細介紹了申請人宋某這些年來癱瘓在床、身體多病、生活困難的可憐境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希望蔡某能夠配合法院後續執行,積極聯繫其他被執行人,做好溝通協調,妥善解決此事。經法官做思想工作,蔡某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工作。隨後,在蔡某的配合下,法官經過多方查找,成功聯繫到其他被執行人,並努力做他們的思想工作。最終,被執行人經過反覆溝通協商,決定在法院之前凍結扣劃的15萬元基礎上,幾人再努力湊出15萬元現金,共計30萬元用以緩解申請人宋某的困難境遇。同時,被執行人還就剩餘款項交付事宜同申請人達成和解。

考慮到申請人宋某長年癱瘓在床、喪失行動能力,為確保該款項順利交付,7月16日,執行法官頂著酷暑,驅車趕赴數百里外的周口市西華縣宋某家中,親手將30萬元執行款送到了宋某手中。

在詳細了解宋某病情現狀和日常起居情況後,執行法官暖心安慰並鼓勵他振奮精神,自強不息,樂觀面對,積極生活。臨別前,又再三叮囑其家屬合理使用這30萬元執行款,確保將錢用於宋某後續的治療護理和康復生活中。帶著申請人和家屬濃濃的感激之情,執行法官驅車返回。至此,這起特殊的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zt6KPWwB8g2yegNDIoN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