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一微信群主
被法院公開審判
案件詳情
2018年9月1日至29日期間
被告人樊某與尹某、付某、程某(均已判決)在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某鎮利用微信組建微信群,邀請賭博人員吳某、許某等百餘人進群,將在鬥牛軟體中開設的虛擬房間連結發到微信群中,賭博人員點擊連結後進入該虛擬房間內以鬥牛方式進行賭博,每局抽取最大贏家百分之十的「斗子錢」,累計抽頭漁利人民幣九萬餘元。
2019年4月20日
被告人樊某被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
被告人樊某夥同他人以營利為目的
通過邀請他人加入微信群
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
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賭博活動
情節嚴重
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法院判決
被告人樊某歸案後
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屬坦白,可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樊某的
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
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人民法院
對該案作出以下判決:
被告人樊某因犯開設賭場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很多人疑惑
微信群賭博
怎麼就變開設賭場罪了呢?
微信群主違法獲刑
案例越來越多
建3個麻將微信群,群主被判3年
湖北男子張某通過建立微信賭博群,購買房卡,發送邀請碼或招募令的方式,專用於群內成員打麻將。先後有304個微信號、120餘人進入該群,張某從中抽取房費。經審理,張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群內成員傳播淫穢視頻,群主獲罪
瀋陽男子吳某是百餘人微信群的群主。群員馬某在群中發布「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員收取會費,並發送淫穢視頻。群主吳某因視而不理,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群內「搶紅包」賭博,群主被判刑
遼寧男子董某建立了一個微信群,組織40餘人以發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從中抽取紅利。法院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微信群管理已立法
2017年10月8日
《網際網路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正式實施
《規定》明確
微信群、QQ群、微博群
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
等各類網際網路群組
需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網際網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
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
這意味著
群內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
尤其是群主!
群主應該怎麼當
身為微信、QQ群群主
必須盡職盡責
日常要特別留意群里發布的內容
否則
你可能正徘徊在違法的邊緣……
微信群主的監管職責
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於群員發布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踢出群聊。
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
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布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
對群員發布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
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微信賭博依然是賭博
群主負責!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znP1vW0BMH2_cNUgi3w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