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個年齡的農村人,正趕上了生產隊的尾巴。那時我們所在的四隊要解體的時候,隊上實行抓鬮,把生產隊上能分的諸如車、馬之類的全寫在紙鬮上,把全隊的社員組織起來抓鬮。我看到楊老叔幸運的抓到一輛「蹦蹦車」,就是最早的手扶式拖拉機,後院的柴二哥抓到了一匹馬,有的抓到了幾根木頭,有的抓到了一扇鐵門……,當然幸運的抓到東西的社員根據東西的價值得交給隊上或多或少一些錢,但即使這樣抓到東西的社員還是挺合適的,他們興高采烈的走在回家的路上,眉開眼笑,而沒有抓到東西的社員那種羨慕嫉妒的神色溢於言表,但也沒有太多的垂頭喪氣。我清楚地記得王老六啥也沒抓著,情急之下,把生產隊拴馬樁底下的大石磨盤刨了出來,找了幾個人幫忙弄回家去了……
那就是當時農村改革前夕的真實寫照,農民辛辛苦苦幾十年積攢的生產隊的家底,一哄就分了,之後開始分承包地了。
我家那時哥兄弟四個,全都在讀書,父親那時在村上供銷社上班。當時分地的政策全是村裡制定的,至於是根據什麼國家法律依據,當時村人們普遍意識較弱,認為村書記說的就是王法,聽之任之。那時每一個男勞力分得四畝四分,女勞力分得二畝二分地,然後按照家庭人口每人一畝口糧田。父親是供銷社員工屬於非農業戶口不能分勞力地也無可厚非,但是母親卻莫名其妙的受了父親的牽連,飛揚跋扈的村書記說母親屬於供銷社職工家屬也不應該分勞力地,只能有一畝地口糧田。當時我們年紀小也沒有太多的法律知識,當然也沒有依據去辯論。我家那時就分得了僅有的五畝地,後來房基地超占扣除了大約一些地,最後僅剩下三畝地了,從開始分地,我家就比別人家少了六畝六分地。即使當時地不咋值錢,但有這六畝多地和沒有這六畝多地絕對是不一樣的,而從生產隊解體分承包地開始,我家就主要靠父親微薄的工資和這三畝薄田生活,可想而知,生活的拮据。
最困難的日子是兄上大學,我和三弟上高中的那幾年的時光。那時全民經商,不少的食雜店、商店應孕而生,父親所在的供銷社基本上處於黃的地步,工資都開不了了,有時只能借支。記得兄大學一次郵信回家朝父親要生活費,信中一句:「爸,這月囊中羞澀,又要交伙食費,爸,你放心,我不會亂花錢的……」等等云云。父親看罷,頭也不回的出去整錢去了。晚上父親和母親嘮嗑:「我朝崔有(他是當時的供銷社經理)借點工資,他說我怎麼還借啊?」。母親感慨到:「你啊,當了一輩子經理,臨期末晚還不幹了,推薦人家干,借點工資人家都有意見了……」。父親說:「實在不行,把這三畝地賣了吧……?」「得了吧,這三畝地到秋後多少還能掙點錢,賣了的話,這一大年指著啥呀,還不得喝西北風啊」,父親無語。
最後父親母親是如何的為兄長借的大學的伙食費我已經忘記了,總之當年的我家真是這樣,形容我家用「家徒四壁」這樣的詞真的不為過。
有一年父親別出心裁把這三畝地全種了西瓜,起因是和父親同齡的村人頭一年種了西瓜掙了錢,便來勸說父親說種點經濟作物效益是糧食作物的幾倍,但是父親根本就無暇顧及地里的西瓜,從種到給西瓜掐秧蔓,幾乎都是母親在田間勞作,母親也希望在這塊地里有個好收成。但是那年天公不作美,到了西瓜成熟的時候,趕上了連雨天,西瓜在地里熟得一天一個樣,有的都熟大勁了,都壞了。那一年父母都很上火,後來放在地頭的一些摘下來打算去康金賣的西瓜,在我們地里沒人的時候被一個鄰居用馬車偷走了,父親也知道了那個鄰居所為,但父母本是忠厚的人,因此也就沒有找那個鄰居理論。
那一年我家的那三畝薄田基本上是沒有收入,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家陷入了更大的困境,無奈,父親只能從有錢的人家抬錢,除了家庭的日常開銷,大部分用於我們讀書的費用了。
我記得後來每到秋收的時候,人家往家拉玉米棒子,都是好幾四輪車,而我家也就是二四輪車,有時趕上豐年,也多拉個半車哪不是了,我有時看到母親很是羨慕人家堆積如山的苞米堆,但是沒有辦法,誰讓母親受了父親的牽連,沒有分著承包地呢?
父親下崗後曾為母親找過承包地的事,但都無果而終,那時農村信息閉塞,一些土地政策無從知曉。這個事也就擱置了。
父親和母親,可以說是用這三畝薄田養活了我們哥幾個,當然父親下崗後也是四處打工,掙錢貼補家用。那時我們鄰村每到秋季都有粉坊開業,就是把土豆經過加工製成粉條,父親曾經在那幹活,他負責將土豆用鐵掀搓到洗土豆的大槽子裡,在撈出送到磨盤裡,一天下來父親真的很辛苦,有時熟悉父親的人故意的問父親:「老於啊,干這個活能行啊,你家多少地啊,夠生活就得了唄,還打啥工啊」。父親淡然一笑:「哪分著地了」。於是熟人們便喋喋不休的說父親這輩子的命不好,生不逢時,父親聞聽一笑了之,但是父親絕對是心有思量。
我成家的時候,夫人在娘家分著了地,岳父說:「把你媳婦的地劃回去吧」。岳父很通情達理,他知道我們生活的窘境,總是千方百計的周濟我們。那時夫人自己分得三畝二分地,著實為我們的小家增加了點收入。和父母家大半輩子才分得的三畝地相比,我很知足。
後來我曾給我們村超生的村民要過承包地,經過艱苦的努力村裡有二十多家超生戶得回了本應該得的承包地。但父親卻淡淡的對我說:「找找政策吧,趕在我和你媽有生之年,看看能不能把你媽的承包地要回來」。
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歷的加深,一些政策的閱讀,我漸漸的發現,母親的承包地本應該開始就應該有的啊,這些年來,我們小的時候,我們窮困潦倒時,那個飛揚跋扈的村書記他其實在愚弄法律愚弄了不少像母親這樣的人們,而他卻把多餘的機動地偏親向友的分給了別人。
······
多年以後,父親臨終前,親自遺囑要埋在我們給母親要回來的二畝二分的承包地里。
多年以後,我有時回望父母養我們的那些歲月,總是在心口感覺到冰涼冰涼,我們真的無法想像,父母僅僅靠著這三畝薄田維持著我們讀書、成家,其中之苦只有父母知道。父母本是善良忠厚老實之人,不會阿諛奉迎,因此終是沒有在那困頓的年代分得本應得的地。我無法釋懷那個村支書為何如此的漠視政策,掩人耳目,挑戰道德。
如今艱難困苦的日子早已隨風而去,而我們唯有珍惜過去的苦日子,不要忘了我們曾經的出處,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