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即開除,法律上的意義為單方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按法律後果分,辭退分為合法辭退與違法辭退兩種。
合法辭退,通常因勞動者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存在法律規定的允許辭退的情形,如此情況下,公司辭退的,公司無需作出任何補償。
違法辭退,就是公司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公司按強行開除勞動者,不讓勞動者繼續上班。如此情況下,公司需按勞動者的工齡雙倍賠償。
因違法辭退代價高,公司通常不會出具任何書面的文件,僅是口頭辭退,不留任何痕跡,日後再以員工自離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以此來降低法律風險。
為此,勞動者要保護自身的權益,如何正確應對被口頭辭退就至關重要。
一、 主動固定證據。
提供被口頭辭退的錄音,可以現場錄音,也可以事後打電話誘導用人單位管理人員在電話中承認辭退的事實;
二、正常出勤
即便公司不再安排你工作,不讓你上班,你也可以按時正常打卡,就算公司刪除了你的個人信息,打不了卡,你也要打開手機視頻把過程錄下來;是的,目的就在沒有拿到公司辭退你的書面證據時,你就繼續「上班」,這段時間公司敢少你的工資。
三、 去找人力資源部門,欲擒故縱。
通常人力資源部門的職責就是維護好和諧的勞動關係,一般他們會找來管理者和員工三方和解,這個時候你如果覺得還可以再做下去的話,就借坡下驢,繼續好好工作了。如果覺得沒必要呆下去了,可以提一些苛刻的要求,如要求管理人員當眾給你道歉,要求給你書面保證不會報復,要求管理人員保證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總之就是讓結果談崩。
這時候,Hr在被你遛了一圈後,可能就信心崩潰了,去請示領導後,要麼跟你協商N倍解除,要麼直接書面開除你,而且這個過程中你有足夠多的機會錄音。
四、 如果HR還不開除你怎麼辦呢?
沒關係,現代社會的潛規則就是以鬧分配,去找高管、老闆,往他們辦公室闖,下面的人怕你鬧,高管老闆也忍受不了你冒犯他們的威嚴。所以,你鬧一下,他們就範的機率很大。
但是,假如公司足夠狠,不開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給你,也限制你手機錄音、錄相,而是直接把你給弄出去,再也進不來了,怎麼辦?
那我建議你直接出絕招,直接報警。 報警的目的是通過公安機關出警記錄或筆錄的形式固定公司口頭辭退的證據,並將該證據用於投訴或仲裁。
法院認定:員工D主張在2017年11月20日前公司曾多次口頭辭退因此其才於2017年11月20日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B理論進而引發雙方衝突,並提供了三份接處警工作登記表,根據2017年11月8日、11月20日的兩份接處警工作登記表中關於「系員工D在公司上班,廠里負責人因員工工作問題已叫其離職,雙方因此事發生糾紛,現已自行協商處理」、「系老闆B不想再用司機員工D後員工D夫妻倆去找老闆B討要說法時發生糾紛引起肢體衝突」等記載,內含了公司口頭辭退員工D的意思表示。
本院認為員工D主張的2017年11月20日前公司多次作出口頭辭退決定之事實,已達到高度蓋然性,本院予以採信。
在本案中,員工D被口頭辭退,但因為其報警,且取得了接處警工作登記表,固定了口頭辭退的證據,最終取得了雙倍賠償。
廣大的員工朋友們,通過這篇文章,你學到什麼了嗎?
筆者這裡要澄清一下,我教大家的是維權,不是讓你去碰瓷、搞事情。
好了,覺得有用的朋友們可以關注、轉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