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據教育部官網,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辦發〔2018〕75號,以下簡稱《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稱,《辦法》適應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需要,改進和完善了相關政策內容。建立師範生公費教育制度,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辦法》中所指的師範生公費教育是指國家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面向師範專業本科生實行的,由中央財政承擔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的培養管理制度。
1 由「免費」到「公費」改變的可不僅僅是一個字。
原來的稱呼是「免費師範生」,現在改為了「公費師範生」,一字之差,性質發生了改變。在「免費師範生」的固定思維里,免費給人的感覺是「培養費用」誰都沒有出,只是學校在吃虧,而學生是受益者,也沒有界定免費師範生的權利和義務,改為「公費師範生」後,界定了這筆錢由國家來出,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那麼「公費師範生」畢業後本身就會帶有「公益屬性」,是要為國家的義務教育奉獻自己的力量的。
2 服務期限的改變
此前,免費師範生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
據2007年印發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六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
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現在,公費師範生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六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國家鼓勵公費師範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3 學生報考師範大學積極性的提高
由「免費」升級到「公費」,不僅僅是一個字的改變,而是國家對這項政策的重視,極大的增強了這項政策的吸引力,畢業後安排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增強師範生就讀師範、畢業後當老師的自豪感。進一步激發師範生作為國家公費培養教師的使命感和榮譽感。
同時帶有「公益屬性」服務期限的縮短,也打消了報考「公費師範生」的憂慮。為其以後的發展打開了想像空間,增加了政策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