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4天要辭職,拿離職證明被拒絕: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2019-08-01     ITeye

在職場中,只要是那些正規的公司,一般都是需要你提供離職證明,這既是你過往工作經歷的證明,也是新公司看你有沒有包裝工作經歷。當然如果是小公司的話,也許不一定需要。

最近在職場論壇上看到這樣一個帖子:新員工剛入職4天後被更好的公司錄用,想要拿回離職證明被拒絕: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結果蒙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該員工說自己面試進了現在的公司,其實各方面都還不錯,包括工資和福利,更關鍵的是現在的領導對自己很不錯,什麼事情都願意徵求自己的意見,本來該員工也還挺滿足。可是就在入職公司4天的時候,突然就另外一家公司給自己發來offer,說自己被錄用了。而另外這家公司不管是在規模還是工資方面都比現在的公司要好,於是他就想著辭職。

但是辭職也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怎麼才能夠要回離職證明呢?畢竟剛入職就走人,也有點說不過去。而在後來找HR要證明時被拒絕了,HR說你這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以後誰還敢用你啊!

對於HR的這個態度,其實我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招到一個合適的人才,剛來就想走了,換做誰心裡也不痛快。當然只要這個新員工堅持要回來,也是沒有問題的,畢竟誰也沒有規定說不能辭職。那麼,網友是怎麼評價的呢?

有網友說新員工這麼做沒問題啊,人往高處走,現在有了更好的工作,為什麼不去呢?至於離職證明,拿不回來也沒關係,只要那家公司真的想要你,你完全可以把情況說清楚,相信新公司也能夠理解你。

還有網友說現在的公司領導這麼看重你,你走了太可惜了。更好的工作機會並不一定是最適合你的,要是你現在離職,後來又發現新公司不適合你,那你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也有網友說出自己的經歷,剛在新公司和同事一起吃完飯,結果就離職了。到原來的那家公司又開了個離職證明,要知道一個好的平台對於員工的職業規劃是很重要的,不能感情用事,錯過了下次就沒機會了。

還有網友說按照正常流程走就是了,如果想要回勞動合同,你可以跟公司說這幾天工資不要了,HR應該也不會為難你,誰不想去大公司呢?

​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寫在評論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uAgNXWwBUcHTFCnfjR9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