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危急值」必須要輸血小板嗎

2019-08-18   醫療界知識傳播

血小板(PLT)計數是我們日常檢驗的常規項目,反映的是多種疾病的出、止血情況。其危急值臨床意義重大,關乎患者生命安全,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都會於第一時間將危急結果反饋給臨床。目前,血小板危急值上限為>1000×10^9/L,下限為<50×10^9/L,當PLT<50×10^9/L時,要進行止血治療,必要時考慮輸注血小板,但具體哪些情況需要輸,哪些情況不必輸尚無統一定論。

由於血小板屬於「稀缺」醫療資源,很難做到全面、足量的供應,所以現實工作中,我們必須做到儘量甄別,將有限的資源分配給最需要的患者。目前,臨床輸血指南對PLT<5×10^9/L指導意見明確,須立即輸注血小板以防止出血病情惡化;而PLT計數在10-50×10^9/L之間者則視臨床出血情況而定,沒有確切的規範。故日常工作中我們要根據具體病情判斷,這無形給血液調配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因此,掌握一些疾病的血小板輸注指征,不論對臨床醫生還是檢驗人來說,都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就血小板輸注的相關知識結合工作中的經驗作如下歸納,以此作為檢驗聯繫臨床的實例,與同道一起學習、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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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為血小板減少的典型病例,要數血小板減少症:包括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ITP)和血栓性血小板減少症(TTP)。同為血小板減少性疾病,二者在治療上卻大相逕庭,前者為PLT輸注適應症,後者則是PLT輸注禁忌症。由於ITP中輸注的血小板生存期明顯縮短,為儘可能減少出血風險,需要給患者大量輸注濃縮血小板,在血小板低於危急值下限時提倡預防性輸注;而TTP則是一種嚴重的彌散性血栓性微血管病,以血小板聚集消耗減少及形成微血栓進而造成組織、器官損害為特徵,即使血小板嚴重低下,也不可另行輸注,治療手段以血漿置換為主。另外,對於血小板無力症患者或血小板功能性失調患者,如沒有嚴重出血情況,一般也無須輸注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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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白血病用血指南中要求PLT輸注臨界值為20×10^9/L,近來有關研究認為其臨界值可以放寬至10×10^9/L;國外學者實驗證明,如果患者體溫低於38℃或者在沒有新的微小血管出血前提下,臨界值還能進一步降至5×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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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慢性白血病或再生障礙性貧血所致慢性血小板生成衰竭患者,不提倡早期輸注。由於患者機體微血管系統已經適應低濃度血小板存在,大多數情況下PLT水平低於10×10^9/L仍然不會發生出血現象,故應避免長期、反覆的血小板輸注,以此降低同種抗體生成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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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5英國血液標準委員會(BCSH)指南規定,對於急性出血患者,在無其他血小板減少性疾病時,要求PLT計數不應低於50×10^9/L;指南提示,活動性出血是血小板輸注的明確指征,在保障大量補充懸浮紅細胞時,稀釋性PLT計數不應低於50×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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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是臨床常見的重度病理綜合徵,預後差、死亡率高。對其血小板計數及凝血功能檢測進行反覆、細緻的評估是展開救治的關鍵。當有大量失血時需保持PLT計數在50×10^9/L以上;如無出血,不可進行糾正性輸注,以防病情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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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血小板處於危急值時都要引起臨床注意,但有些情況下,PLT計數在50×10^9/L以上時也不可掉以輕心,必要時還須進行預防性輸注,維持PLT計數在更高水平上,如復合性外傷、中樞神經系統損傷明確要求PLT>100×10^9/L;對於一些大型手術也要進行預防性輸注,保持PLT計數不能低於50×10^9/L,以免發生不可控出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