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芽被家暴」和「蔣勁夫家暴女友」的新聞,剛剛過去半個月,昨天,「深圳一名女孩被男友從家打到樓道」的視頻再次登上了微博熱搜。
接受採訪時,她說,自己今年已經被家暴了十多次,並且多次入院。家暴原因很簡單,有時是男友炒股虧了錢心情不好,有時只是自己說錯了一句話。
她曾提出過分手,可後來卻不敢了,因為男方反覆糾纏,還威脅說要擰斷她的脖子,跟她同歸於盡。
她也報過警,但是始終沒有解決問題,如果這次家暴沒被樓道監控拍下,恐怕她又要像之前一樣,因為取證的原因吃啞巴虧了。
近期接二連三曝出的家暴事件,讓書單君想到了柴靜之前做過的一個調查節目,採訪對象都是女性重刑犯。
這些女人因殺害丈夫入獄,但很少有人在意把她們逼上殺人絕境的家庭暴力。
跟她們相比,熱搜上那些家暴受害者已經非常「幸運」了,至少事件曝光後,有很多人為她們發聲,相關單位也在跟進。
但這些女人卻孤立無援,如果不是這期節目,壓在她們身上的將永遠只有「殺人犯」的標籤,沒有人會去關注那些積年累月的毒打、侵害和威脅。
這些訪談的採訪稿被收錄在《看見》這本書中,標題是《沉默在尖叫》。
今天,書單君想與大家一起回顧這些女囚的故事。
到底誰是惡魔,誰是受害者?
或許在法律判決之外,我們每個人的心裡,都會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答案。
她砍了丈夫27刀,700多個村民給她求情
2002年4月28日夜晚,河北新樂市公安局接到報案,西田村村北發生命案。
案發現場非常恐怖,房間地面和牆上布滿血跡,受害者是一名男性,被菜刀砍中27刀斃命,兇手是他的妻子,安瑞花。
案發五年後,43歲的安瑞花依舊想不起來,她是怎麼殺死的丈夫。
她的右眼只有渾濁的白色,那是十幾年前,丈夫喝醉後用酒瓶砸的。
酒瓶在落下的一瞬間爆裂,扎進眼裡,啤酒流了一臉,她覺得自己的眼珠子好像要掉下來了。
現在這隻眼睛已經失明,只有一點光感。
在她家院子裡,堆放著幾百隻酒瓶,這些瓶子的背後是長達二十幾年的毆打和恐嚇。
丈夫是個酒鬼,一喝酒就拿刀,成宿地鬧,誰也不認。妻子、孩子、自己的母親,家裡所有人都是他的施暴對象。
女兒小梅的臉上有一道疤,是他用三角鐵弄的。
柴靜問這個女孩:「你覺得父親喝了酒,對待母親是什麼樣的一個狀態?」
她說了四個字:殘酷至極。
安瑞花反抗過,但很快她就不敢再這樣做了。
那次,她向村委書記求助,村裡的人把她丈夫捆在樹上打了一頓。但丈夫回家後,變本加厲地打她,村裡也不敢再介入了。
她帶著孩子躲到婦聯,到了五點工作人員要下班,她們只能躲在家附近的廁所,凍了一夜。
出事的那天晚上,丈夫又喝醉了,一邊狠狠毆打她和兒子,一邊揚言說要殺死她全家。
這次,安瑞花拿起了刀……
丈夫死了,她失去了自由。
儘管村裡七百多人寫了聯名信,請求法院對她免於處罰,但她還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柴靜問小梅怎麼看待母親的事,女孩說,她帶來了一種安全感,家裡不會再有爸爸,不會再有噩夢,不用再擔心生命受到威脅……
「他不會死的,因為他還沒把我殺死」
安瑞花被判了5年,在接受採訪的所有女囚犯中,是最輕的。
31歲的豆曉花用鐵棍打死了丈夫,被判死緩。
15歲那年,她嫁給了這個男人,之後的八年她再也沒有穿過短袖,因為不能讓別人看到她身上的傷。
他從不打她的臉,而是把她綁起來吊在樑上,用皮帶狠狠地抽。
有時半夜睡著睡著,忽然感覺脖子一冰,發現丈夫正用刀抵著自己,她不敢叫出聲,只能盯著屋頂,不斷咽口水,等著他會不會割下來。
有時,丈夫會忽然遞給她一瓶藥,說,喝吧。
她不知道丈夫為什麼要那樣對待自己,每次她問,丈夫就說:「別管為什麼,因為你長大了,你死吧。」
鏡頭前,豆曉花回憶起這些,望著斜下方,自言自語道:「我長大了就該死嗎?」
1996年,6月初7的晚上,丈夫打她打得很兇,她逃出家門,躲到父母家,卻還是被丈夫用刀抵著押了回來。
回到家,在漫長而恐怖的靜默之後,丈夫一邊看錶一邊對她說,嗯,快到五點了,你來動手還是我來動手。
順著他的目光,豆曉花看過去,時鐘上的時間是四點五十。
他的眼睛整晚都是血紅的,發直,顯得異常暴躁,好像不殺死她誓不罷休。
她問:「是不是我死了,就算完了。」
丈夫回答:「你姐姐、你父母、孩子,我一塊兒炸了他們。」
難道自己的一條命還不夠嗎,這八年還不夠嗎,她順手抄起了棍子砸下去……
看著倒在地上的丈夫,她並不認為丈夫已經死了,想著怎麼就出血了呢,還用袖子給他擦了擦血。
然後看眼時間,真的到點了,五點了。
她跟地上的丈夫說,「你睡吧,明天我上法院跟你離婚。」然後抱著孩子離開了家。
這是她對那個男人的第一次反抗,在監獄中待了八年後,她依然無法相信丈夫已經死了——他還沒有把我殺死,我沒死他怎麼能死呢?
採訪時,豆曉花的女兒已經13歲了,由外婆帶著生活,自判決下來的那天,在法院分別後,母女倆再沒見過一面。
老人拉著孩子凍裂的小手,遞給柴靜,說自己啥也不求,只求女兒能早點出來管管孩子,在她死的時候給她送靈,她問,中不?
柴靜無法回應,身為記者,此時她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節目組能做的,只有去監獄拍攝的時候,帶孩子去和母親見一面。
這次採訪後又過了幾年,一位律師告訴她,豆曉花已經在監獄裡精神失常了。
可是如果那天晚上,她沒有殺死丈夫,一切就會變好嗎?
想到這個問題的一瞬間,我變得無比沮喪,因為我無法保證,在這種假設下,面對那樣的丈夫,那樣的虐待和暴力,她能安然無恙地活到今天。
同樣是反抗家暴,同樣是躲避死亡的威脅,豆曉花付出的代價卻比安瑞花沉重了太多太多。
我想起節目結尾,攝影機掃過每一個女囚的臉,她們報出自己刑期:十三年、十三年、十五年、十二年、無期,死緩、無期、無期……
這才是大多數相同遭遇的女性共同的結局,沒有一絲光亮,生活沒有給她們希望,法律也沒有。
「為了孩子,我死都願意」
十年前,燕靜因槍殺丈夫,被判處無期徒刑。
她的丈夫是一個私人煤礦的保鏢,身上帶著兩把槍。
一次有幾顆子彈掉到了地上,其中一顆滾進沙發底下,丈夫撿起來一顆子彈上了膛,拿槍指著她說:「我數一二三,你把子彈給我撿起來,不然我就一槍打死你。」
當時她正懷著七八個月的身孕,扶著肚子彎腰下去撿子彈的時候,她害怕極了,總覺得背後的槍馬上就要響了。
雖然每天都生活在被槍打死的陰影之中,但她最擔心的還是肚子裡的孩子。
丈夫要求她必須生個男孩,「老闆沒有兒子,咱們錢沒有他多,一定要有個兒子氣氣他。如果生下來的是個女兒,我就把她掐死。」
當時燕靜還以為這是句氣話,但女兒出生後不久,他真的這麼做了。
那天夜裡,屋裡很暗,只亮著一個小紅燈泡,丈夫一邊神情古怪地說要掐死孩子,一邊朝著孩子走了過去。
燕靜徹底慌了,伸手去拽他,卻被打翻到一邊。
眼看著丈夫的手已經卡在了孩子脖子上,她拿起槍,朝著他扣下了扳機。
這是她第一次用槍,她只是想制止那個男人殺死自己的孩子。
柴靜問她,如果再有一次選擇的機會,你還會這麼做嗎?
她說,你想聽實話嗎,要是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第二個選擇。
說這話的時候,她輕微地晃了晃頭,眼睛裡只有絕望。
畫面里,她們面對面坐得很近,直視彼此的眼睛,隨著談話的推進,連聲音都開始顫抖。
——「你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無期。」
——「無期的意思就是你的一輩子?」
——「為了孩子,我死我也值啊。」
——「但這意味著,也許你這一輩子再也沒有辦法照顧你的孩子了。」
——「總比讓她失去生命強吧。"
——「但你失去的是自由……」
燕靜嘆了口氣,眼前看向別處,吸了吸鼻子說:「我覺得,我的自由和孩子的命怎麼去劃等號呢。」
在河北省石家莊監獄的女子監區,柴靜採訪了十幾個殺夫的女重刑犯,她們全都遭受過長期家庭暴力,在案發後投案自首。
在鏡頭面前,她們哽咽著說:「我們不是壞人,我們真的不是壞人」。
她們穿著藍色的囚服,但我看見的卻不是殺人犯,而是一個個被逼入絕境的妻子,奮不顧身的母親,命運悲慘的女性。
上面的每個例子都非常可怕,但更令人可怕的是——這些案件並非個例。
在採訪手記中,柴靜寫到:在「東方時空」時,我看過法學會的一份報告,各地監獄女性暴力重犯中,殺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地方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人——男人,死了;女人,活著的都是重罪:死緩、死緩、無期、無期、無期……
這些以暴制暴的慘劇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整個社會對家暴的忽視縱容和法律的不完善。
這是我近期第二次被家暴的相關數據震撼。
第一次是宇芽事件爆發後,我才知道,中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24.7%存在家庭暴力,其中女性受害者占9成,每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後才會報警,在我國家暴致死占婦女他殺死因的40%以上,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其中60%是因為家暴(數據來源於全國婦聯調查結果)。
每個數字都像一顆炸彈一樣在我耳邊炸開,我從來沒有如此直觀地感受到,家暴狀況的嚴重性。
很多人問,被家暴後,這些女性為什麼不求救,為什麼不離婚呢?
在節目的後半段,柴靜對她們進行了一次群訪,或許這才是這期節目最讓人反思的地方。
她們不是沒有反抗過,只是從沒有成功過:
因為放不下家裡的孩子和老人,她們沒有選擇逃跑;
去找婦聯和村委會,這些單位沒有執法權,只能調解,可家暴的人怎麼聽得進調解呢;
她們更不敢提離婚,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需要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才能解除婚姻關係,更別提漫長的調解期了。時間長,難度大,婚還沒離成,可能就被丈夫打個半死;
她們的丈夫甚至不怕報警,大部分家暴都會被當作家庭矛盾來調解,就算被抓進去關上幾年,出來以後,立馬就能找上門來報復全家。
是的,那些人們經常掛在嘴邊的「措施」,在家暴面前,全都失靈了。
除了殺死丈夫以外,她們還有什麼別的選擇嗎?又有誰在乎她們是在多麼絕望無助的情況下,才實施了犯罪呢?
等待她們的只有法律的嚴懲,此前承受的痛苦和傷害,變成了無足輕重的經歷被抹平。
在現實面前,那句「對家庭暴力說不」顯得多麼荒誕無力。
直到2015年,我國才發布了首份反家暴刑事司法指導意見,其中第19條和第20條就是針對「受虐婦女殺夫情形」的量刑指導意見,給予女性適當的傾斜性保護。
但是跟刑法相比,指導意見的實用性和法律效力並不強,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回到宇芽的家暴事件,她之所以在網絡曝光前男友的行徑,不就是因為她即便逃離了那個渣男,也依然無法擺脫糾纏和恐嚇嗎?
為什麼她明明在8月29號被打傷後報過警,但直到事件曝光,男方才被逮捕拘留20天?為什麼這個男人能這麼囂張,一而再再而三對女性實施暴力,還敢在網絡上叫囂?
法律對家庭暴力的威懾力何在?對受害者的保護又體現在哪兒?
距離我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已快4年,在接連發生的家暴事件和官方數據面前,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關於家暴的法律依然有待完善,執行力度也有待加強。
在呼籲「對家暴說不」的同時,我們更應該創造一個讓家暴受害者敢於說「不」的環境。
就在剛剛過去的11月,《民法典婚姻家庭法(草案第三次審議稿)》在人大網公開向廣大公民徵集意見,其中第八百五十六條關於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條例,就與家庭暴力相關。
過去,我們真的很少關注這類活動,雖然截止到11月29日,徵集工作已經結束,但書單君還是想呼籲大家,在未來更多地參與到法律修訂意見徵集工作中,為推動法律進步積極獻策,盡一份力。
只有這樣,受害者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護,而不是當這些事件到熱度過去,依然有成千上萬的人無助地活在家暴的陰影下。
主筆 | 清涼油 編輯 | 燕妮
圖源 | 《新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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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書單君,在《南方周末》做了6年記者後辭職開公號給大家推薦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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