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行借走朋友的車,酒駕出車禍後死亡,家屬卻讓朋友賠20萬

2020-02-29   河北好書

那天陳林娃跟張翔送完一批貨回城來,走到飯館門前,覺得肚子餓了,準備在這裡吃飯。停好車,兩人剛要下車,忽然從飯館裡跑出來三個人。

跑在前面的人是鄧小珠,鄧小珠和陳林娃是一個村子裡的,後面兩個人不認識,但是都很年輕,好像在追趕鄧小珠。鄧小珠跑到他的轎車跟前,正要開車門,那兩個人趕上去一把拉住了鄧小珠,鄧小珠就沒開得了車門。

「難道是打劫?」張翔說,「這可是大白天啊!」

「不知道。看看再說。」陳林娃說。

「不行,不行,我有事呢!」鄧小珠叫嚷著。

「眼看天都快黑了,你有個屁事呢!」拉他的那個人說。說著,一把抱住了他。

另外那個人就奪鄧小珠手裡的鑰匙:「看你,假惺惺的。這又不是你老婆,用一下怕啥?又不會少了啥!」

「真的不行啊!」鄧小珠還在反抗。

一個人面對兩個人,掙扎是徒勞的,鄧小珠的鑰匙被搶奪去了。

「哥們!晚上回來還給你!保證不會少一點漆的!你放心吧。不就是心疼幾斤油嘛,給加上不就行了!」那兩個小伙打開車門,對鄧小珠說。說完,開上車,向西走了。只留下鄧小珠在原地上跺腳嘆息。

陳林娃下了車,說:「這不是鄧小珠嗎?剛才是咋回事?」

「唉!」鄧小珠說,「這是我前幾年在外打工認識的兩個工友,今天遇見了,我們在一起吃飯,吃完飯,他們兩個人說要去鄰縣逛逛,我說我不想去,他倆就要借我的車,我說我還有事,他倆根本不相信,硬要開走我的車,這不是硬把我的車鑰匙給搶走了。」說完,鄧小珠就走了。

次日中午,陳林娃與張翔在路邊一家小餐館吃午餐,餐館裡的電視上正播午間新聞:昨夜二十三點四十五分左右,在本縣108國道202路標段,發生一起車禍,有一輛灰色大眾牌小轎車,因超速行駛,撞向路邊樹幹上!車頭已嚴重變形,車內有兩位男士,經搶救無效死亡……

陳林娃一下來了精神,對張翔說:「昨晚,你聽,新聞說昨晚一輛大眾小轎車出了車禍!該不會是鄧小珠的那輛車吧?」

「不會吧。哪有那麼巧的事啊!」 張翔說。

傍晚,陳林娃收了工。他把車開回小區,剛停好車,聽到旁邊有兩個老太太正在議論一件事兒:「李牛他媽,你說這是啥事,我下午在街頭聽到一件事,這是啥世道啊!說是有個人,把小車借給朋友去開,朋友把車開翻了,把他自個兒摔死了,借車的人的家屬放不下,說為啥要把車借給他們,把他家的人給害死,上門去找車主的麻煩。最後,還把死人給抬到車主的家裡去了……」

「嘿!還有這種事?把人家的車借去開翻了,不讓他給賠車,就沾天光了,還有找車主算帳的人呢!天理哪裡去了?」

「唉!這世上,啥樣的人都有!聽說借車的人的家屬,要車主家賠償二十萬呢!」

「真是冤屈死了!大家都這樣,那往後誰還借給別人東西?如果我是車主,應當把借車人的家屬告上法院,讓法庭評理……」

陳林娃聽到這裡,心裡猛地一跳,竟然有這樣的事!難道真是鄧小珠攤上這樣的事了?

吃完飯,陳林娃禁不住撥通了父母的電話。嘮叨了幾句,他想問一下鄧家有事沒有,還沒問呢,父親搶先說了這事。108路段出車禍的,還真的是鄧小珠的車。

次日中午,吃飯時,陳林娃跟張翔商量:「聽說現在借車人死了,可他們的家屬不罷休,把死人弄到鄧小珠的家裡,還要求賠償幾十萬呢。車沒了,還要賠償,這事擱誰身上都受不了。畢竟我們是鄉里鄉親的……」

「陳哥,你想咋辦?」張翔問。

陳林娃說:「昨晚我回小區停車時,聽到兩個女的議論這件事,一個女的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有理,她說:『如果我是車主,應當把借車人的家屬告上法庭,讓法庭評理……』我想,鄧小珠家如果真的這樣做,可以減少麻煩。」

張翔說:「陳哥,你真是個好人 啊。你打算……」

陳林娃說:「我想,如果打官司,得要證據、證人,鄧小珠家真要這樣做,兄弟,你看,你能不能跟我去做個證,證明車鑰匙是被搶過去的?」

張翔拍了拍陳林娃的肩膀,說,「陳哥,我明白,我配合你吧。說句老實話,當時,搶車鑰匙那一幕,我用手機全拍攝下了。」「啊?你咋不早說?」陳林娃喜出望外。

吃完飯,陳林娃讓張翔等著他,就開上客貨兩用車,向老家開去。

到了村邊,陳林娃停好車,遠遠地就能聽到河對面鄧小珠家門上傳來一陣一陣的哭聲。剛好碰見鄧小珠騎著一輛摩托車過來了。陳林娃叫住了他。

幾天不見,鄧小珠與那天在飯館門外的他,真是判若兩人,他滿嘴鬍子,而且眼裡布滿了血絲。下了摩托後,他走路似乎都沒勁,一副低頭彎腰的小老頭模樣。

陳林娃說:「小珠,咋幾天不見,就這樣了?你的事,我聽說了。」

鄧小珠說:「這回,我真是倒了八輩子霉了。既然你聽說了,我就不絮叨了。本來,見你那天的第二天,我原打算回省城的,沒想到喝了一場酒,偏偏還有人借車,那天晚上卻出事了……而且這些人的家人,都不是省油的燈,車爛了,還整天在我家打鬧,嚷著要賠款二十萬,我一家人快要被吃了,恐怕連房子都得賣了呢!我娘都病倒了,我爹要不是我拉得及時,早就跳水塘死了……」

陳林娃看了一眼對方,說:「既然事已出了,埋怨也沒用。車又不是你主動借出去的,你沒想過打官司,辯個清白嗎?」

鄧小珠蔫蔫地說:「想過,可是,誰給我們做證呢?」

「如果有人證明你的車,是被搶走鑰匙的,是強行借走,可能結果就不一樣了。」

「唉!這年頭,難啊!昨天我妻弟幫我去找那天我們吃過飯的那家飯館,請他們給做證,可人家一口回絕:什麼也不知道。我今天專門又去飯館,去求他們給做證,可是人家還是一口拒絕了。我說耽擱他們的時間,誤工費照付,可人家理都不理。我想去找你,可不知你住哪兒,又怕你也不理睬我的事兒,我就返回來了。」

「也不一定都是你想的這樣!」 陳林娃拍了一下鄧小珠的肩膀,說,「放心,那天的借車、搶車鑰匙那一幕,我看到了,我說服了我的司機,他跟我出庭去給你做證,我的司機還拍攝下了借車的全過程。」

「林娃哥!你是我的大恩人,是我全家的救星啊!」鄧小珠咚地跪下了。

陳林娃一把拉起鄧小珠:「快走,咱先去交警部門反映情況……」

交警隊接到鄧小珠和陳林娃他們提供的證據、證詞後,很快就另立了案,並說他們會公正地處理這件事的。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帶了一批人,趕到鄧小珠的家裡,宣布說經過進一步調查整個車禍事件,死者(即肇事者)返回本縣的回程中是酒後駕車,而且是強行借走車主的車,證據確鑿,責任分明。

最後,相關部門做出處理決定,鑒於死者即肇事者,雖有重大過失,但已經死亡,出於化解矛盾的考慮,車主不再提及車輛損傷一事,死者家屬不得再提及要求車主向其賠款,並不得在車主家騷擾、打鬧。到此,車禍一事終於畫上了句號。

文/改編自《不速之客》,原標題為《暴發戶,貧困戶》(晏瑜 著 花山文藝出版社出版 )

圖片均為配圖,圖文無關

編輯/儲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