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海口市紅城湖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小轎車與一輛大巴車相撞
事故造成兩車受損
暫無人員受傷
可奇怪的是
兩輛車居然是尾部碰到了一起
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據現場目擊者王先生稱
5月28日凌晨0時16分許
當時他駕車經過紅城湖路
在紅城湖路攀丹古村
美食廣場附近的十字路口處
一輛黑色小轎車突然急速倒車
隨後撞上了停放在路邊的大巴車
兩輛車就這樣尾部撞到了一塊
車禍現場。圖片來源:椰網
目擊者王先生
事故發生後,小轎車上的司乘人員迅速逃離了現場,還好沒有路過的市民被撞到,真是太驚險了。
隨後,記者從王先生提供的圖片中看到
一輛車牌號為瓊C·K7444的黑色小轎車
與大巴車尾部「親密接觸」
小轎車的尾部受損嚴重
而大巴車的尾部右側也被撞損
事故發生後,圍觀人員立馬報了警
轄區交警也很快到達現場調查處置
值得一提的是,事發現場不遠處
有交警正在路口設卡查酒駕
圖片來源:椰網
5月31日,記者聯繫並採訪了海口交警支隊瓊山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應昌鎂,據其表示,涉事小轎車駕駛員可能路遇交警查酒駕,慌不擇路,想倒車後駛離現場以躲避,怎料撞上了路邊停靠的大巴車。 「我們趕到現場時,小轎車上的司乘人員已不在現場,通過調查監控發現,當時小轎車上有四、五個人,事故發生後便都迅速逃離,所幸未有其他市民受傷。」民警應昌鎂說。
事故車輛嚴重變形。圖片來源:椰網
經調查,涉事的瓊C·K7444黑色小轎車系租賃車, 目前租賃公司已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但事發時的駕駛員目前仍未現身。「希望駕駛員能夠儘快到案接受調查處理。同時提醒一下市民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及時報警,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交警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處以20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警應昌鎂說。
圖片來源:椰網
目前
涉事小轎車已被交警部門暫扣
事故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椰網
記者:柯育超、伍芝穎(實習)
編輯: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