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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掌柜們都在忙補貨、忙推廣……為迎接這周日的不眠夜做充分的準備。
除了暗自發力的商家,還有各路明星網紅。
比如前幾天,范冰冰和帶貨網紅雪梨進行了一場直播帶貨,短短几分鐘的時間,就銷售了11萬筆,銷售額達到了1000萬……
偏偏這時候,一條#雪梨刷單#的微博上了熱搜,和王思聰在微博熱搜相遇了……
一、自爆刷單上熱搜
事情的起因先是來源於一段視頻。
通過雪梨澄清的內容來看,視頻中是在賣一款美容儀,當時美容儀的效果不明顯,於是雪梨自己上了,發現明顯銷量變快。
仔細聽這段澄清視頻中的對話,和網上瘋傳視頻一比較,確實是把字幕重新配了。
把「你那個『上臉』也一樣的」配成了「你那個刷的也一樣的」;
把「都是一百台一百台的掉」配成了「都是100台100台的量」;
單說這個視頻,大機率是惡意剪輯的,而不是什麼忘了關直播。遇到這種事確實應該走法律途徑去維權。
但緊接著,雪梨的一份日程表被曝光,上面清晰的寫到「準備刷單流程」、「補單」、「買家秀」等安排,這樣的信息迅速被網友關注、轉發。
雪梨不但沒道歉,在評論中自爆稱:安排買家秀是常規操作,行業默認。
(圖片來源微博:菲力姐姐jfiensksl)
刷買家秀不是刷單?自己刷單還非得甩鍋給全行業?不論你帶貨能力多強,以後網友們會覺得你所有的高銷量都是刷出來的。
犯錯是可以被原諒的,但錯了就是錯了,態度首先要端正。
砸了自己的招牌,帶壞了風氣,消費者以後還能相信你的直播嗎?這讓其他正當賣貨的賣家還怎麼做生意?
作為公眾人物,這時候應該做的是向大家道歉,給粉絲和網友們一個合理的交代,而不是去刪除留言、拉黑粉絲……
二、廣電總局再出手
就在雙11這個「特殊時期」,11月1日,上海市監局召集了22家重點電商企業進行了約談。
其中就提到虛假宣傳等問題,要求這些企業自覺遵守《電子商務法》《價格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範促銷行為。
緊接著,國家廣電總局發布《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
其中明確指出: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而且《廣告法》中,對廣告代言人的法律責任也予以明確: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
像網紅帶貨,也是廣告代言人的一種。
所以,再次奉勸一些刷單的店鋪,這麼做不僅違法,當你收到處罰才欲哭無淚的時候已經晚了,你為雙11備的貨要留著壓箱底嗎?
三、直播帶貨不帶「禍」
在直播的這個風口上,不管是明星網紅還是普通商家,直播帶的是貨而不是「禍」,想要變現的前提是要擁有用戶的信任,要本著對消費者負責任的態度。
大家都需要流量和銷量,但如果靠不正當的手段去持續消耗用戶信任,破壞在粉絲心中的形象,那你就只能做做一錘子買賣。
想要擁有用戶的信任,在選品上就要事先核查,拒絕為不合格的產品推銷,拒絕不正當競爭。
刷單這種事,掏了錢不說,產品也沒真的賣出去,也沒拿到真的流量,還危害行業良性運轉。
不刷單,也能靠技術、靠知識把店鋪做的好好的,為什麼要去走些歪門邪道的路呢?
別為了畸形利益,丟掉良知,踐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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