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開國君主皆為卓越之人,為何其諡號都含有「武」字?

2019-10-28     九門憶史

三百多年的魏晉南北朝共經歷了數十個王朝的更替,然而在這紛繁的變化中卻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大多數開國君主的諡號都含有「武」字。魏晉南北朝這數十位開國君主自然都是對本國做出了卓越貢獻的人物,可為何後人在選定其諡號時獨獨對「武「十分偏愛呢?

一. 政治因素

「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是亘古不變的真理。從公元220年的曹魏政權創立到公元589年的南陳王朝覆滅,這300多年里的數十個王朝更替個個都是一場血雨腥風。混亂的政治背景下要想成為新的君主,開創自己的帝國,也只有通過鐵腕武力才能打下一片天地。

在那個剛進入安定的社會中存在著太多極具顛覆其政權的危險因素,在消除隱患維護自己王位穩定的時候,「武」同樣是最有效的手段。開國君主以「軍武」立國,武力征服這種手段自然是得心應手。於是大多數開國君主便將「武」從軍事上的對外征服延續到政務中的對內打壓。在維護自己政權這件事情上使用武力本就無可厚非

君主的眼中「黨同伐異」可不是文人的口誅筆伐,而是你死我活的生死鬥爭。創立一個穩定的王朝然後傳給自己的下一代,一代傳一代必然是每個開國君主的願望。為了實現這個願望,君主們可不會在乎留了多少血,死了多少人,他們要的只是自己的子孫能夠安安穩穩的坐在那個看不見血的王位寶座上。後世們自然也會多採用這種最符合開國君主處事方式的字眼來評定其一生的作為。

二. 文化因素

站在現在的角度看,魏晉南北朝的文化在歷史中有著承上啟下的作用。由於戰亂,傳承了400多年的有助於強化君權的儒家正統漢文化走向衰敗,魏晉南北朝的民間後繼者們便開始隨著自己的精神追求展開探索。在這短短的300多年時間裡先後邁出了道教的系統化現象,佛教和反佛教的鬥爭,佛儒道三家融合等一系列文化發展的步伐。

文化的爭奇鬥豔極大地影響了普通民眾的思想。從漢開始符合君主的儒家正統文化在民間受到了極大的侵蝕,人們開始追求更加符合自己內心的精神需求。然而這對剛開國的君主而言卻是極為不利的,他們急需要一種可靠地文化來統一人民的思想從而維繫自己新生的政權。那麼毫無疑問,漢武帝確認過的儒家文化便自然而然的又被君主們重拾。儒家中強調的「君權神授,天人合一」這一正統觀念在魏晉南北朝時又一次得到了加強。

後世再給開國君主的諡號擬定中必然要想方設法的來表達自己的朝代的正統觀,而「武」字也恰好和第一位推崇儒家思想的漢帝劉徹的諡號「漢武帝」相同,這一微妙的「巧合」更是在強調君主們承繼大統的合理性。「下武維周,世有哲王」,通過開國君主的諡號來潛移默化的把原本被邊緣化的儒家思想帶回到民眾心中,讓民眾相信本朝君主承繼帝位的正統性。

三. 人為因素

「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為武」,這是武字的字面解釋。從中不難看出武字代表的就是殺伐征戰。而開國皇帝便是通過統領軍隊一路征戰才有了自己的王國。那麼一個軍隊的統帥就一定是一位英勇衝刺在一線的武將嗎?其實不然。「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講的便是武字指揮作戰的含義。

從兩種解釋中不難看出,魏晉南北朝開國君主的「武」字諡號更多的是後人對其的客觀指揮領導才能的肯定。我們有理由相信數十位的開國君主中的大多數都不是只會蠻力的一介武夫,能夠在亂世中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必然有其過人之處。

那麼在如此多的褒義字眼中如何找的最為恰當的一個來概括開國君主的偉大生平也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好在有前人用「武」字帶路。與其說魏晉南北朝的開國君主愛用「武」諡,倒不如換一種說法:省了後人另尋字眼的麻煩

使用新的字眼也算是一種新的探索,也就承擔的一定的風險,一旦諡號擬定的稍有偏頗,那便是對開國君主的極大蔑視,要承擔相應的責罰。而用「武」字便可巧妙的避開這些不必要的麻煩。

一來前人有用「武」來定開國君主諡號的先例,就算追究也大可推向前代那些已經死去的人身上;二來「武」字就算不能完全概括本朝開國君主的所有品質,但也算是大部分符合了,也確實沒必要去重新擬定。所以從客觀上來看,魏晉南北朝開國君主諡號的「武」字成風倒也有幾分人為因素。

四. 總結

魏晉南北朝是我國歷史上最混亂一個時代,各個政權交替更迭。鐵打的王位,流水的皇帝。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要想在這個時代中安身立命,謀取成就,強大的武力都是必不可少的。這也是我們在本次問題探索中將武力放在第一位的原因。而文化背景在一定程度上也左右了當時人們對於那個紛亂的時代的內心看法。

不管人民是自願還是強迫的接受統治者再次推崇的儒家文化,我們都有一定的理由去理解這一做法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將混亂的社會重新拉回到了短暫的平定當中,讓人民休養生息,民生富足。而後世人為對開國君主諡號的評定也確實太過於謹小慎微,為了避免留下千古罵名而一味的求穩只能算是中規中矩,是權衡了各種利弊關係後做出的最穩妥的手段。這種更風做法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讓今人覺得那300多年的開國君主愛用「武」諡。可這也不是開國君主本人所能決定的事。

參考書目:

《左傳·宣公十二年》

《詩經·大雅·下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gx2QGW4BMH2_cNUgLXFX.html